去西安呆了几天,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一步也舍不得分开,他笑称我是他的小尾巴,我却粗俗的说“哈哈,我是跟屁虫”,我们大笑。
最喜欢他重重的揉乱我的短发;最喜欢过十字路口时他拉着我的手奔跑;最喜欢听他倾诉他工作上的事,虽然不能为他解忧,但我希望为他分担;最喜欢无人的时候一把把我揽进怀里,听见骨头咯咯做响,却幸福的笑着。
他白天的时候总是很忙,做不完的资料、画不完的图,我就乖乖的看着无声电视和他的背影。只有6点以后他才是属于我的,我们吃过饭喜欢到处溜达,在城墙根泡壶茶,静静的坐一会,看着来往的游人。不需要太多的话,一个眼神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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