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听娟说某人议论我作风不正,说我很晚了和一个男的走在大街上.我笑了,似乎很轻松,你还笑,你难道不生气.
我生什么气,我根本想不起来我和谁晚上走在大街上.
走在大街上又怎么了,我爱走就走.
本来和他们玩,就是因为大家都喜欢文字,有共同的东西,就能不约而同走到一起,成为好朋友,难道这也不可以吗?至少我是轻松的,是快乐的.
是我不懂得收敛,不懂得安分吗?
留住所谓的名声,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就要把快乐放在家里,放在寂寞里,放在孤独里.这样的名声,我早丢了.但我没有遗憾,因为我没有做见不得人事,我也没有必要躲躲藏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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