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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读诗(15)

写作者:胡杨林边的看客     日记本: 幸福依然在路上

日期:2015年11月03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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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来,反复听着这几首歌:老鹰乐队的《加洲旅馆》、南美歌手演唱的《老鹰之歌》和“宠物店男孩”组合翻唱的《到时西部去》(《GO WEST》)
  清晨为果儿做早点时会放前两首歌曲,目标有两个,听歌,督促果儿精神起来。周末时,果儿说,为什么你喜欢听的歌曲我都不喜欢呢?回答说自己比较喜欢编配效果好的歌曲。这回答当然只是一部分理由,自己没说情怀也是自己喜欢一些歌曲的重要原因,因为说到情怀就等同于在同她讲说“我复杂了”。实际上,透过她喜欢的歌曲也能感到她的情怀所在。这是自然,不用彼此强求。
  
  对自己来讲,听喜欢的歌同读喜欢的诗一样,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情怀的面目,感觉到他们的温度和软硬。同时让自己有话要说。
  
  特别地喜欢老鹰乐队的《加洲旅馆》,一遍遍地听,那样的编配堪称绝唱。听时感觉不到弹奏者在炫技(实际上有炫技的成分),只觉得那感情汹涌激荡,感到欲望与节制之间的剧烈冲突,及之后的若有所思;听时,也能明显地感到它对小说《在路上》的反动,这都是同一个时代中的场景。因此,相隔千万里之外的人是没有权利对所谓的“跨掉的一代”人下简单的结论的,他们拥有的可能不仅仅是迷惑、无所适从,他们可能同时也在探求。他们可能是在试错,酒精、大麻、性放纵、在东方文化中寻找突围之口、解构与建构理想、面对宗教意义......反过来看,“跨掉的一代”担当社会主角后,那国家非但没有跨掉,却渐渐地平和,充满着希望。觉得这样一个自然的过程非常得不坏。
  
  《GO WEST》,源远流长,热情奔放,寓意多样。所有这些,曾经注定了他在另一国家组合中的命运。这算是时代的标志物吧。
  
  《老鹰之歌》本是秘鲁安弟斯山区的一首民谣,费尔南多.利马的演唱缠绵得有些让人承受不了那份绵绵的情意。
  
  在诗歌与音乐中,注视着秋天的身影与步履,这一季,真是美好。
  
  

完成时间:2015.11.03 08: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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