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 胡杨林日记 [登录] [注册
 
【诗词日记】繁华地换市郊房

写作者:趋向     日记本: 掀开沧桑的尘封

日期:2014年01月08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被翻看:534

  进城路半电铃声,催缴是非遗莫名。
  拆我两家方正院,一房安置尽讹坑。
  2014.1.8
  ——————————————
  公安局盖办公室与商业楼,拆迁我两套四合院,安置一套120平方的房子,我方无奈已经交了部分钱,当时说是按照县府第35号文件安置。协议上写了执行35号文,然而牵扯到经济利益条款时,35号文,白字黑字,明码标价,清清楚楚,多条在协议中被篡改,违背35号文,损害了公民利益。该怎么办?公民相信文件,就是相信政府!公民相信法律,法庭上对方狡辩说是“笔误”!难道,每一条笔误,救济利益之神都倾向拆迁方;难道笔误就可以豁免责任,对公民造成的利益肆意践踏不负责任?铁证如山的证据,法院如果向官护短,抗诉压制文件;公民还相信哪里?回头再找县里一把手,见不到,发短信,多次发只有一次出现冷淡反应。
  至此,公民该相信谁!有协议,只有单方约束公民!公民在哪里可以得到维权!只有写一篇《新农夫和蛇两结》人民就是农夫,政府就是蟒蛇“小小”。文章两种结果;一是农夫离开蟒蛇,一是蟒蛇成为尽心尽责护法之神。大家喜欢哪个结果呢?

完成时间:2014.01.08 12:20:48

  公开状态:完 全 公 开 |   

 

留言


留言主题: 留言在日记留言到信箱
留言内容:
      

Copyright 2002-2007 版权所有
胡杨林©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支持拓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