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不喜欢花,这次却偏偏以“花”为名来写东西。不过写了这么多集,还是发现自己潜意识里任然很排斥“花”,就连先前拟定的主人公名字都是“萱草”。可见的,人的真性情是无法有意识掩饰的,在不经意间就会流露。
标题应该标新立异才对,我以为这应该是一篇文章最精华的亮点所在,也应该是贯穿小说的精髓,而且还是显示一个人作文最基本功的要素。没想到我怎么就会去借用别人的“歌名”?总觉得这借来的东西越看就越不属于自己,写的时间拖得越长就越汗颜越鄙视自己。就这么笨吗?写个东西连个标题都要靠移植别人的,怀疑起自己先前是偷懒还是思路有问题。浅显也好直白也好,就这么直接给两个人物贴上了两朵不同颜色、不同性情的“花”的标签,本想给人一个直观的印象,可写着写着就不是自己要的感觉了。
从小写作文都是习惯写完文章后再拟定标题,所以说这江山易改,秉性难易。现在决定把《桃花红,杏花白》改名为《岚烟》。
是有一天读了刘墉的散文《晨雾》,突然醒悟,原来我要的感觉就是那“岚烟”。
“至于岚烟,就是那既无雾气的善妒,也不似断云般固执的云彩了。她有时似轻纱,悄悄地曳过你的眼前;有时如溪水,潺缓在你的脚下;有时她会俏皮地跟你玩捉迷藏,你追她,她追你。她是可以让你赶着走的,像是一只玲珑纯白的小绵羊。
。。。。。。只有那不浓不淡,似静又动的岚烟,既有“凌波微步”的飘逸,又复“衩袜步香阶”的轻巧与如衾似的亲切,使我在迷惑与明晰,梦寐与清醒,陶醉与理性之间品尝爱的滋味。”这就是刘墉精美散文《晨雾》中对“岚烟”的描述。
好了,就手更改前面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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