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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转)

写作者:泓~遐     日记本: 鸡零狗碎的生活^_^

日期:2013年01月05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被翻看:241

   有位女同学,生完孩子不满百天,要离婚。我当然也是劝和不劝离,劝她多撒撒娇,哄哄男人之类的。只是我心里很清楚,这个娇实在是撒不起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假如憋了一肚子的气,而且憋了许久,还能换上妩媚的笑容用娃娃音说话,这演技,比我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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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闪婚,因为双方都年纪不小了,相识不过四五个月就结婚,两人在异地工作,相距甚远,基本都靠电话联系。但恋爱的时候电话就不多,据说一个礼拜就一两个电话。这样的情况下结的婚,完全就是一场赌博,她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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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闪婚闪离的情况我已见到不止一例。多半是年纪大了,迫于家庭以及社会的压力,遇到一个条件相当的,彼此凑合一下就行了。即使婚前不够了解,有许多口角和龃龉,以为婚后有了责任的束缚就会过下去。这些都是不成熟的体现。我听说过一个更不成熟的离婚案例,有个中年男人对妻子的评价是白痴神经病,结婚十年,彼此之间仿佛没有一点理解和交流。然而他们是自由恋爱,这个妻子是他自己追求来的。我问何故在一起?中年男人说当初觉得她简单,像个妹妹,我一直想有个妹妹。可惜当年单纯的少女后来变成了一个单蠢的妇女,这就不在他的预料之中了。这是我听说过最不成熟的结婚理由,这哪是爱情?不过是荷尔蒙作祟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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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爱情应该是灵肉合一,彼此有一定的理解和交流,懂得对方。最好的婚姻关系是既像情人又像朋友,当然时间久了还会像亲人。从前离婚率低,但是未必婚姻质量高,老一辈的人传统,家庭观念重,多半没有离婚的概念。现在的人独立有个性,不愿意守着一个质量不高的婚姻。但是我觉得离婚的原因比离婚本身更重要,如果你一辈子不成熟不懂爱,那么你就离一辈子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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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朋友曾对我说,在这个世上,除了父母对子女可以无条件付出外,在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很难永远对对方无条件付出,并且只付出不求回报。我觉得这话有理。有首歌叫做《不够爱你》,歌词是这样唱的:我想我不够爱你,我不曾忘了自己,没办法全心投入,所以会一败涂地。可是谁能做到忘了自己的感觉感想感受,完全为对方付出啊?也许一年两年可以,十年八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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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办法做到,也不要求对方做到。我是俗人,俗尘中人,灵性无法上升到至高境界,跟圣母一样默默付出毫无怨言。有首歌叫做《爱你等于爱自己》,爱情是因为能给你带来欢喜所以你才会去爱的。我朋友说,爱情应该是互惠互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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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爱情需要细心呵护。我一直觉得两地分居是婚姻的大杀手,夫妻间就该耳鬓厮磨才好,彼此变成对方的一种习惯。所谓见面三分情,如果分离地久了,一个人过日子变成了一种习惯,对方的存在就不那么重要了。两个人不在一起连吵架都吵得不尽兴,若把电话一摔,那么气憋在心里会越憋越多。比如我的这位女同学,丈夫是个闷葫芦,又不经常回家,连吵架都吵不起来,于是郁结于心,越想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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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倾城之恋》的结尾:“她仿佛做梦似的,又来到墙根下,迎面来了柳原,她终于遇见了柳原。……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她突然爬到柳原身边,隔着他的棉被,拥抱着他。他从被窝里伸出手来握住她的手。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
   这样就很好。
   

完成时间:2013.01.05 09:20:13

  公开状态:完 全 公 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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