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实,事前,正统评论是错误的。这些错误只所以出现,多不是因为依据不充分,有时觉得是出于“未雨绸缪”,制造一种舆论,至于能否忽悠住别人,那是另一回事,至少在结果没出来之前,会有效果的!
据报道,人大常委会近日将就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自己最为关注、也最感欣慰的是草案中“大义灭亲”将不被鼓励这一条。
不想说这是对“亲亲相隐”的回归,它承担不了此举蕴含的沉甸甸的人的尊严与生命价值的意义。从古至今,有哪个时期曾疯了一般地鼓励、胁迫人“实践”“大义灭亲”?历历在目。这时期,即使秦时期强权拥有者见了也会感到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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