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的上午,放了黑人乡村歌曲,音乐中读书。
没有歧视,《黑人乡村》是这张CD的名字。一直认为听乡村音乐,最好是听黑人演唱的。当然,谁都可以唱乡村歌曲。
自己独钟情黑人歌手的演唱,缘于感觉到了他们真正来自乡村,嗓音还有情感更淳朴更厚重也更自然。不把这种淳厚与现在的所谓“原生态音乐”做比较。到了今天,黑人乡村音乐已不是当年的黑人乡村音乐了,今天的原生态音乐也早就不原生态了。
原生态一词已经被打造成了一个与“给力”有着一样长相的东西了,没了原意。这就如人们把在市场买来的活鸡活鸭活鱼什么的放在院中放在河里,严肃地认真地宣讲这些都是土鸡土鸭土鱼一样。说都口出莲花一般地说时,也不忘记拿出一两个铁证。
渴望着回归自然的人、不昔精力体力千里迢迢寻访自然的人、想体验一下桃园生活想放松一下的人,在莲花装点的盛景下不获得点幸福感,不想拥有些满足感都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为什么?众多的原因中我偏爱于“急于想说服自己的同时也说服人们自己的目光、心态、追求是独特且有着优质品质的”这一条。
说服合情又合理。急于容易产生幻像。前述语句的重点词是“急于”。
跑调了。
除了音乐本身,还真正喜欢黑人乡村音乐那种自然舒缓的叙事方式:天大的事、天大的痛苦、天大的激情、天大的怨愤,还有那过窦娥而无不及的冤情,都会被以若无其事的口吻,有一句没一句地唠叨着。这就是自己眼中黑人乡村音乐的风范,这种非爆发式的虽然有点像祥林嫂样诉说一样的风格也是自己时不常地想去听听它的原因所在。
一个人在某个村落里待了几天(也就几天)后,对人说:“Tell me Tom then!”然后这个汤姆哥哥或是汤姆叔叔就开唱,就说他的音乐风格隶属于乡村。这是自己不能想像,即使下定决心也接受不了的场景。
不说了,就用书中的一句话作结吧:
不气馁,有召焕,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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