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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礼的一天

写作者:山夫     日记本: 青春的印记

日期:2010年10月11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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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早,起来得较晚。为了赶在同学上楼前放鞭炮,我便给联系我的同学F打电话。她告诉我八点半放炮。然后说好我们相会的地址,以便同去。
  上楼的这位同学是我师范校的同班同学,与我同姓:G。如今,他做了某镇中心校的副校长。他的前妻与后妻也都是我们班的,且同姓:L。为了方便,我便称前者为大L,后者为小L吧。
  我们这几个人都在同一县内的不同乡镇工作。但十余年来,我们也很少往来。直到有一年,大概是03年左右吧,我听说我的这位同姓同学被调到了临镇的中心校做了副校长。但详情是后来才得知,他的妻子大L考上了这个镇的副镇长,才把他调过去的。我后来专门去看过他们一次。那晚,我的同学找了好几位校级领导陪我喝酒。但直到半夜,他的妻子,我们共同的同学大L才回来。有朋友的母亲去世,她去殡仪馆了。
  第二日的早晨,大L买了很多东西,且主动陪我喝酒。我俩每人喝了三瓶啤酒。我的这位G同学不胜酒力,便没怎么喝。
  其实,我是哪里知道,如果我当天不去,他们就到司法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但后来也果真如此了。这一切的情况,我都是后来才得知的。
  所谓各执一词吧。但结果是:他俩后来也都相继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大L嫁给了一个有钱的村支书;我的这位男同学也娶了早已离婚多年的小L。其实,他们之间的事不仅在我们同学中,且在社会上的影响也较大。但无论怎样,我都祝愿他们能够幸福吧!
  可是,今早相会后,我才从F那里得知,G和小L也离婚了!看来,今天的上楼,小L是做不了女主人了。我曾私下问F:有没有通知大L参加G的上楼喜宴呢?F说,G不同意。
  外地也来了几位同学,我们在一起喝的酒。(顺便插一句,酒宴前,我见到了胡杨蝶。尽管从未谋面,但我一看便知是她。她没有参加酒宴便回家了。)我曾找过G,让他与我们同桌共饮。他却不无遗憾地对我说:“你没看到么?就我一个人张罗啊——哪有空啊?”
  他的头秃得很厉害,虽与我同龄,但我感觉他要比我老很多。酒后,有的同学回走了。但有远道来的同学也接到过小L的电话,我们便一同去看她。也到了她现在住的地方去了——她自己租了一个四十平米的楼。
  其实,小L是我的老乡。人直口快,没什么心计,待人很热诚。虽然很要强,但这次看上去确实有些憔悴;不亚于我对G的感觉。
  大家同小L说话,劝了好多回。但我对他俩都寄予了更多的同情。然而,既无奈也无助。他们都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各自都曾有过一个女儿,抚养权却不归自己。在结合以后,他们没有自己的孩子。本来爱的基础便不牢靠,拿什么来保障他们日后婚姻的稳固呢?
  有人说,离婚现象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对于这一点,我并不反对。封建社会里,妇女的地位低,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则必须从一而终。这种伦理道德必然会照成离婚率的降低。但那确实是牺牲了妇女权益的社会制度。其实,社会进步的标志有很多表现形式,大可不必用离婚率的提升来证明。我倒想:社会越是进步,夫妻之间的离婚率越应降低;这才是真正的进步。我相信进步的文明的社会应该是这样的!
  祝福他们,也祝福所有的人——一生快乐!
  

完成时间:2010.10.11 19: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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