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不写字,我怕连一丝的刺痛也失去了,什么都没有留下,除了麻木还是麻木。
时常做梦,可梦醒时什么都不记得了,偶尔有模糊的影子,却无法清晰的串联,我的梦竟然也是如此的混沌,正如我的生活,理不出任何头绪。对痛苦的漠视,难道就是生命的答案?
终于,一切都正常了。我曾希望自己像正常人一样生活,结婚生子。现在,我行走,我工作,我吃饭睡觉,相夫教子,我和所有平庸的女人没有两样。她们头发散乱,目光呆滞,衣着过时,她们不买范思哲,不洒夏奈尔,甚至不化妆,不做美容,不去电影院,不读萨特。 她们只关心孩子每天吃了什么,考试能考第几,老公每月的工资交了多少,有没有在外边沾花惹草。
我一直以为,自己即便到了六十岁,也不会过这样的生活。可平庸竟具有比我更强的耐心和毅力,时而平静,时而疯狂,他无孔不入,肆虐着,将我包裹其中。如今,我住在平庸里,喊不出口,叫不出声,哭不出眼泪,我只能静静躺着,任凭这平庸堵住嘴,掐住喉咙,直到窒息,死亡。
我惧怕死亡,当这死亡逼近,在耳边喘息,冰冷渗透到我的手指尖,我拒绝成为他的战利品。我不想就这样死去,死在平庸的手里。哪怕有过反抗,有过战斗,有过不屈,才能死的安心。我不能,我宁可鲜血淋淋,宁可尸骨全无,也必须是个战士。
终于,我清晰的记得自己的梦了。我记得临晨三点有个约会,那么急切,那么奋不顾身的想要前往。梦醒时,有些伤感,有些遗憾,可我知道自己还活着。
清晨,我看了《萤火虫的坟墓》,哭了又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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