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题目迫不及待想进来看看的人们,我不怪你们。好奇心嘛,更何况是这有些哗众取宠的题目。呵呵,不管是抱着什么想法,有没有想法,先谢谢你们的关心啦。
真想以为是关于我的婚外艳遇的请回吧,就算有,我也不会笨的拿来放到这里来晒的。
我想说的是一点关于新买的指环的感悟。
一个月前,烦躁的无以复加。结果上帝给了我一个惩罚,丢了两个月的工资。哈哈,这下舒服了,可就是这在个档档上,某日陪别人逛商场,本就要勒紧腰带过日子的我,还是被一个其实并不起眼的,但就是对了我的心思的指环给牢牢的钉在了那里,最终咬牙跺脚,买了!这就叫一见钟情,完全不期然的相遇,多出几分精彩与浪漫来。好比我邂逅了一段美丽的感情。
无名指上分明已经被婚戒占满了,要把他放到那里呢?:“其实,我是想给食指买一个。这个刚好!”这是我找的理由。看着同行人无奈的目光,我美美的看着说。也就是说,我已经被这种美丽的相遇彻底冲昏了头脑,被它折服。无视他人目光与语言。这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没有那个婚外情的人认为这种事情该干,但是,就是这种美丽,让人们欲罢不能。甚至有时候就是因为人们口中的不可为偏让人们为之呢!绕了些,但确实是这样。
当时戴在手上就再没有放下来过,除了洗澡的时候,因为害怕掉下来就顺着水流走远了。所以才会摘下来,洗完后也迅速的戴上。我算是对这指环用情至深吧!可惜,当时激动的没有仔细试好,这指环它有些大,所以在以后的这段日子里,我时刻担心自己会丢了它,第一次丢了是在买了的那个下午。找到后那种喜悦呀,中大奖也莫过如此吧。这就好比一次矛盾,重新合好后的感觉吧。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以后慢慢的它总掉,虽然多了些心眼,掉了一下就能找回来,但是在今天早上忽然发现它又不在我的手指上的时候,我在翻天动地的找的同时,开始觉得不耐烦。以前每次都是不找到誓不罢休的,但这次我选择了放弃,不是我的东西,终归是要丢的。这样找来找去的,倦了。不找也罢!这指环,仗着我在乎它,一次次的跑掉,终于磨掉了我的耐性。
这就像是婚外情,刚开始绚烂精彩,动人心魄,慢慢觉得厌倦,因为终归不是自己的东西而患得患失,最后彻底放弃。一个圈。
不论食指上的指环如何折腾,无名指上的它总是那么安静,但去也总是在那里,即便洗澡,我也不取下来。
这好比婚姻,久了,人们也就不愿意再花心思去经营在乎了,但,却也安安静静的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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