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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机旅客对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如何处理

写作者:王喜     日记本: 青春的印记

日期:2010年07月0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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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 为确保航空安全,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乘坐中国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L)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超出部分必须交运。液态物品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二、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酒类物品的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三、有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体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 四、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责任自负。

完成时间:2010.07.01 1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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