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个故事。
故事的女主角和男主角从学生时代就相恋。两个人在一起5年,男主角从铅笔似的(喜欢这个形容)青葱成为一支饱含墨汁的毛笔;女主角在生活的堆积下渐渐感觉不到彼此拥吻的味道。
她认为他不在爱他,原因很简单——她看到他身上的吻痕,不是她留下的。
他们分手了。
女主角很自尊,她不愿意看到最后他娶她是因为责任而不是因为爱。
故事本该就此结束,镜头一转,男主角原是因为吃海鲜过敏起的红斑,不是吻痕。
留下看官的遗憾。
以上,是我早上在一博客里看到的故事。留言很多,诸多感叹。
我很好奇,为何这二人在一起五年,女的连自己男人吃海鲜过敏都不知道?笑话。
爱一个人,如果连对方的身体都不关心,就太虚伪了吧。
再来说一个名字。
地热能开发公司
早上一路到单位都在咀嚼这个名字,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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