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回到老家已经是30年后的今天了。
老哥真正成了老哥,花白头发和胡子,有点小驼背,可是抽烟的劲头还是那么足。饭席间才发现,还是那么爱喝酒。还好我带了几瓶不错的酒,哥俩一起好好喝一次。说实在话,两个年已古稀的亲哥俩还是第一次这样的喝酒。
许是喝的兴起,老哥说小屋子里还保留我的一箱旧物,不曾动过,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有用。老太太一听,有了心情,连忙让老哥带着她去了那间小屋——我少年时候的书屋。
一个早已退色的大红木箱子,还上着一把小锁,早已生绣了。老太太问我要钥匙,我那里还有?老哥也不客气,一个小锤子,“砰”一下,锁头开了。
一下子,记忆全来到脑子里,这是我曾经精心保存的文学资料,有我曾经爱看的精美散文,有我曾经爱读的四大名著,有我最喜欢看的评论,有我最喜欢品的励志小品,还有我曾经的初恋送给我的所有的信件。
老太太一手一手的翻看着,还不时问我,这是什么,那是什么。
最后,她看到了那个用塑料纸包装着的一叠书信。眼睛冲着我笑,似乎找到了我珍藏的小秘密一样。“快快招来,这是哪个女朋友给你的信件啊?”
还好,年纪一大把了,即便是害羞,也看不到脸红了,支支吾吾想推搪过去,可是物证具在,我那里能躲过去。狠狠瞥了老哥一眼。
老哥也知趣,忙说,都怪我,我还是躲起来吧。
随着老哥的笑声渐渐远去,老太太还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等我的解答。
“那是我大学时候的初恋,给我的信件,那个相片是我们分手时,她送给我的!”
“哦……”老太太如有所思的长叹一口气,“那你还记得你的初恋吗?”
“我……”,“这……”
“好了,老头子,我知道你是个念旧的人,其实一开始我并不打算嫁给你,因为我知道一般念旧的人是很难让另一个女人走进他心里的,为什么最后还是嫁给你了呢?”
“我老头子的魅力啊,哈哈……”
是啊,已经过去将近50年了,曾经的初恋也早我多年嫁人了,估计现在也是儿孙满堂,正享受天伦之乐呢。曾经的记忆虽然有点模糊,但回味起来,依旧难掩心中的激动。
虽然在老太太的眼里,也许这次是我“晚节”不保,但我知道,没有什么可以比得上我们几十年如一日的在一起而积累下的情感。这是我们一辈子最幸福的事情。
老太太以前常跟我说,我以前写的小说,“爱的真谛,就是在一起”,写的很好很有说服性,也是她比较喜欢的一篇,虽然我都忘记了自己写的是那些字句,难得有一个人还在守侯着曾经。也许是一种说不出的喜悦。
曾经的初恋,没有再想,即便不会忘记;曾经的初恋,不会谈起,即便偶尔有人提起;曾经的初恋,不说最完美,不说最动人,不说最迷恋,只说一句,属于曾经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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