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昨晚新住进的病人病情加重了,她神志不清,烦躁不安。我们把她换到了重症病房,给予特殊的照顾。
中午,我来接班,看到她的病房外,一个小伙子面对着墙呜呜地哭。护理站,护士长正在感叹:“你说生儿子有什么用?”原来这个年轻人正是病人的儿子,在北京上班,回家对父母说要在北京买房子,他对象说不光要房子,还要三万块钱结婚用。再看看他的父母亲,是贫困山区的农民,母亲几年前就查出脑梗死,只是不很严重。可是这次,她是彻底受到刺激了。
儿子看到母亲因为自己的错而病倒终于悔恨地哭了。哭的样子让人可怜,有人说他可恨、活该,可是生活中有多少这样不懂事的孩子呀。
我想,人为什么要等到“亲不在”的时候才“子欲养”,为什么要“养儿方知父母恩”,为什么不能早一些觉悟,不能早一些懂得感恩?如果是这样,该能避免多少为人父母的悲哀啊。
记得我曾对朋友说,希望自己的心理年龄更成熟,如果我能在三十岁的生理年龄,而领悟到“不惑”“知天命”,而不必非等到四十岁、五十岁,那样我不是可以少走许多人生的弯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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