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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级法院郭志文法官草率判决

写作者:lenovohuiy     日记本: 青春的印记

日期:2009年08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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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中级法院郭志文法官草率判决
  本人(许文欢)状告联想工业实业发展(大亚湾)有限公司(法人:杨元庆)强行收购我的联想超市,在没付款又强行叫社会人员将联想超市及联想(科技园)员工服务社和我位于联想超市内个人财产全部搬走的,而我向联想原高层领导施建宁阻止无效后及时向110报案,而联想拒绝出警警察带我进入联想科技园的事实.双方都不服惠阳法院的一审判决均上诉惠州中级法院.于09年春节前立案.
  1. 惠州中级法院郭志文法官于4月24日上午9点才开庭审理,在法庭上郭志文法官随便问了不到半小时,就说:”我很忙,这案子还挺复杂的,我们找时间再审”.同时要求我再准备材料.
   由于联想工业实业发展(大亚湾)有限公司即联想惠阳分部很多员工都向联想举报总经理王宝海的领导班子集体贪污腐化,加上联想科技园将把园区一半以上卖给科惠, 联想工业实业发展(大亚湾)有限公司面临解散(现在所有员工都辞退了,就剩几个当官的),本人多次向郭志文法官反映,而我也按她的要求提供书面报告,但一直没有消息,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于七月底(通过原惠州市领导)才再找她汇报.
  2.8月14号突然接到郭志文法官于7月31号下的终审判决书.
   请问郭志文法官只开庭一半的情况下,就这样下判决书,这合理吗?
  

完成时间:2009.08.20 11:01:00

  公开状态:完 全 公 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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