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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烟草局发令“封杀”低价烟 被指滥用权力

写作者:社会万象     日记本: 社会万象

日期:2009年08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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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烟草局发令“封杀”低价烟 被指滥用权力
  
  2009-08-19 18:30:00 来源: 法制日报
   
  核心提示:去年底,济南烟草局发“限价令”,要求上架香烟最便宜也要5元一包。“限价令”施行至今,引起了广大低收入烟民的强烈不满,法律界人士称,烟草局的此项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滥用权力。
  
  法制日报8月19日报道 年初伊始,山东省济南市面不见低价烟“影”,上架香烟最便宜也要5元一包。造成这一现状缘于去年底,当地烟草局的“限价令”。这份“限价令”施行至今,引起了广大低收入烟民的强烈不满,与此同时,也有法律人士称,烟草局的此项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滥用权力。
  
  “很突然,去年底开始,烟草局就不供低价烟了。”济南街头一位摊主告诉记者。
  
  “说实话,没有低价烟,对我们没什么影响,可就是苦了那些民工,他们不舍得多花那个钱。 ”这位摊主说。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烟草行业,两元一包的香烟,零售商赚两毛,五元烟赚5毛,以此类推,烟价越高,赚得也越多。此外,更多的一部分利润,是被烟草公司拿走,这是行业的规则。
  
  对于“限价令”,这位业内人士的解释更是一语中的:“这就叫一刀切。这个刀位切得越高,零售商和烟草公司的利润就会越丰厚。现在,全市烟民都抽5元以上的烟,绝对可以带来一笔可观的收入。”
  
  据了解,去年底,济南烟草局在推行“限价令”时,便引起了广大低收入阶层的强烈反对。群众普遍认为,烟草局出台一项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规定,至少应该举行一个听证会,听听社会各阶层的呼声,再一锤定音也不迟。
  
  “像北京、深圳这些高消费城市还都能买到2元烟呢,可咱济南就是买不着。我一天抽两包,过去4元钱,现在就是10元!”济南的老孙头一提香烟限价的事儿,就一肚子气。
  
  老孙头退休多年,一直抽2元一包的烟,如今只能买5元烟。
  
  嘈杂的工地,3名四川籍工友围坐在一起,按住烟丝送到嘴边,用唾沫粘住……“不舍得花那个钱呗,就只能抽卷炮了。”民工聂东告诉记者,“我打工一个才月赚900元,除了花销,还要寄回家,5元一盒的烟,咱哪里抽得起呦!”
  
  近日来,记者走访了济南市多处工地,大家普遍反映5元烟价过高,希望有关烟草部门撤销“限价令”,让低价烟重回市场。
  
  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烟草部门作出的限价规定,缺少对低收入阶层的人文关怀。她认为,香烟定价应该综合考虑地区收入水平和实际消费能力,尤其在对最低价格作限定时,更应该优先考虑低收入群体能否接受,否则就是盲目的“一刀切”。
  
  记者电话联系济南烟草专卖局办公室的负责人,希望就“5元烟”事宜进行采访,这位负责人开始说领导不在,不方便接受采访,此后,当记者与其商量择日采访时,该办公室负责人抛出一句答复“这点事儿,其他媒体已经报过了,不算新闻”。随即,挂断电话。当记者再次拨打时已无人接听……
  
  山东大学法学院的一位教授,在不公开姓名的条件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这位教授说:“按照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制度,烟草业主要以税收和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方式,形成中央政府的收入。香烟价格只能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烟草局和厂家都无权擅自提价或降价。”
  
  他认为,济南烟草局“封杀”低价烟是一种违反上位法的行为。一方面,限价的结果就是让低价烟退出市场,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剥夺了消费者对香烟品牌、价格的自主选择权。另一方面,限价也是一种变相提价,而提价只能由国家统一制定,烟草局并没有此项权力,属于权力滥用。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余东明、王家梁、张秀振)


2009年08月19日19:42     [补记]
    济南烟草局为什么不封杀“高价烟”,这样还可能有效控制腐败!

完成时间:2009.08.19 1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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