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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东西的权利

写作者:亦农     日记本: 一农生活

日期:2009年05月13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被翻看:353

  这几天一个叫梁丽的人捡东西即将带来刑罚的案件让我想到了一件事情:
  前段时间,乘公交车到河师大,刚到建设路,老婆就指着窗外对我说,"那人的钱掉了"
  原来,路边一个男孩子正向一个女孩子送花,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男孩子钱包里一张钞票掉在了地上,看上去似乎是十元的。
  而他们旁边,一个老头在树边站着,对着他们。很显然,老者是看到了他们掉的钱了。结果老者是否告诉他们钱掉了,或者等他们离开了就把钱捡了装自己口袋里,我是不知道了。车把我带走了。
  但在车上,我和老婆开始争论:老婆说那老头一定是等他们离开后把钱捡了自己装起来,我说,他就是捡起来自己装兜里,也不违法。
  细细的掂量这件事情和梁丽的事件,有些类似的。只是金额的大小。我觉得有几个问题需要说明:
  1,这样捡到的东西,不是盗窃所得。
  2,法律没有规定人一定要高尚。捡到东西不上缴,充其量是道德上的不良,但是,我们不能用道德来作为法律依据来审判一个人。
  3,法律没有规定人不能捡东西,也没有规定捡到东西一定要交给谁。
  

完成时间:2009.05.13 17: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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