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四个季节当中,没有人不喜欢春天。
古人吟颂春的诗篇汗牛充栋,连三岁的孩童都会背“春眠不觉晓”。现代著名的作家朱自清的《春》更是把春天描述得鲜活无比。“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春天所代表的寓意已远远超过了季节的本身。春,已然成了希望的代名词。
我,一个普通人,在这个被赋予伟大意义的季节,感受到巨大的压力,在不胜枚举的咏春名句中,我不敢置喙。只是希望安宁地享受这自然的赐福吧。
然而,北方的春天又是何其短暂!有时是寒流的倒行逆施,忽的就飘起了雪花;有时是骄阳的热情过度,气温居然上了二十六七度。真正的冷暖适宜的春天恐怕只有在南方的某个城市才有吧?
植物比人要坚强的多。它们一旦在某个温暖的一天吐露了绿的消息,就没有停止过生长的脚步。即使寒流袭来,它们静默着,坚忍着,只要气候一转暖,它们就迅速长大!
对于植物,它们有的是希望,叶子黄了,落了,明年还会长。而对于人类,春天也许是一去不复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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