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还是“献钱” — 山夫
无论如何,在二十世纪末,“献血”与“献钱”组成同一个题目,总有些令人感到牵强。
且听听事件的原委吧。
起先是乡政府门前围了一群伸着脖子看的人。原来在看一则标语:“血液是国家宝贵的资源!”……围观的人便谩语式地进行了一翻“等量代换”之后却终于悟得:我们的血液可不都是国家的?之后,就是见到本单位的宣传板上贴着一张“义务献血”的通知。主旨两点:一是按比例分来6个献血者指标;二是其余不献血者每人交20元钱,以补献血者。并且指定下班前交齐。
首先是大领导交了钱,然后是小领导跟着交了钱,然后是年轻人赶紧交了钱,然后是中年人不得不交了钱。读者朋友们:请原谅我这样用词吧——他们毕竟已是四个月不开工资了啊!但请相信我们国民的素质吧:尽管他们大都还不能理解义务献血的意义,但绝对会勒紧裤腰带义务地献钱的,绝对等不及领导最终到严厉地“动员”程度!
最后,只有几个身体不好但仍坚持上班的老年人要献血(病假扣工资)。他们的口径是:我们没有钱!
“义务献血“能反映出国民的素质、精神和风貌。国家号召义务献血,这是好事。但为什么“义务”中还要下指标?有了“献”的义务,那有没有“取”的权力呢?既然献血是义务,那为什么还要献钱呢?
在举国同庆改革开放二十年所取得的成就之时,为什么还有人在搞这“违背民心”的事件呢?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人赋予他们的权力呢?
在几乎每年都用“钱”顶替了某些“义务”之后,今年末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用“钱”来顶替了“血”的义务。呜呼!以后,“钱”还会顶替什么“义务”呢?
写此文后的不几日,那6名献血者最终还是没能“如愿”——血是没献成;而是从每人的工资中各扣20元钱了事。
(此文最初创作于98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