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言无忌。邻居的小孩说我太普通,穿的不着调,破旧的自行车不靠谱,也没那帅的模样,我服气。
本来就不怎么样,加之无所谓装模作样,时尚不了。单那件外套足有十多年,还有头发打小就白,而今还好了些。
压根儿就没想好看过,也不知道如果自己一旦好看会吓着多少人。
古人说的那些清水、天然啊什么的,从未往心里去过。觉得我就是我,该乍的就乍的,所以也不去注重什么特别的标准,顺眼就行。比如后墙上有许多狗尾巴花,风吹过摇摇摆摆的,就受看,特别那姿态颇有几分遗风。
还有那野草野花,不惹眼,但也是时候。秋风落叶,齐刷刷的,我觉得也非气馁,毕竟曾经一度高过树梢。
真的爱服气,谁都比我强、比我不错。前几天还见着蚊子,十分惊诧,哼哼叽叽的。我对它说,你至少应该是灰天鹅,学会气候迁徙就好了。尽管也咬我,那疙瘩也不舒服,但觉得无所谓,因为不怎么样,也就不在乎。
“过去美好的,包括所有的时光,一旦过去,都是美好的。”这是拜伦说的。所以我就信,信那种纯真,这是我的基本点。于是用不着去刻意寻的什么,比如小朋友说我喜欢团结,就是因为我五官比较团结。或者说我长的比较抱歉,觉得抱歉并非罪过。无非就是个性而已,特别在普通人群里,一拽一大把,不会给人特别的印象。
有的说,我丑但我很温柔,这是欺人之谈。我丑我不会耍温柔,在内心有自己的秘密,当需要外露时,温柔就不再。
喜欢这几句话。
其一:就算天再高那又怎样,踮起脚尖,就更靠近阳光。
其二:失望是偶尔拨不通的电话号码,多试几次,总会回答。
其三:为什么月几乎总是残缺的,在这一点上,犹如人生。
让我们收集起/那照耀在我们路上的阳光;让我们保存那麦子和玫瑰花,/丢掉那些刺和糠。这是一个老外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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