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相框。摆放在我的书桌上。相框里面没有相片。
这是朋友春送给我的。是她年轻时出去打工所在的工艺品厂生产的物品。
她在那个厂里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当时也是打工仔,是一个美术老师,比她小了两岁。两人由相惜相知到相恋,最终她和没有感情的前夫分开了,开始了新的生活。她们告别了打工的生活,回到美术老师的学校安定下来。她在镇上开了个书店,出租图书和影碟。
虽然我们不在一个镇上,但我回婆家要路过她所在的镇。于是我们得以见面。于是,她把店里的好书推荐给我看。
每次,她在把书借给我,我要告辞时都千叮咛万嘱咐:你把书看了,要还给我哟。
当然,我每次都记着把书还给她。为了还她的书,有一次我竟然不顾老公的劝阻反对和家人分开,一个人孤单地绕道而行。
后来,她的丈夫调进城里,他们的新家也搬到了城里。我们更方便见面了,但我们却很少见面,几乎都失去了联系。
我黯然。但我不惶然。
春是我初中的同学,她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人确实靓丽。
我们初中时就是好朋友,当然是因为我们都爱看书。
她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一直赋闲在家。
别人介绍她认识了一个村小老师处对象,就在我家附近。于是,她便经常从我家路过。于是,她就经常到我家借书。借走的都是名篇:
《红楼梦》上下册,《堂吉诃德》上下册,《青春之歌》.......这些都是父亲的藏书。
可是,她一本都没有拿来还给我。每次借书时,我说你前次的还没有还。她说“哎呀,我忘了。下次我记到一起来还。”可下次,她又光着手来借书了。我是个脸薄的人,总不能拉下脸来苛责别人,于是,只好又把书借给了她,看着她拿走书时高兴的模样,我却一阵阵心痛。
弟妹们大了,却没能看到这些书。
父亲没有找见这些书,批评了我,我说我一定叫她还来。
可她却不再来我家。听说,她和那个老师拜拜了。后来,听说她结婚了,嫁到了邻县,丈夫是个铁路工人。
后来,听说她出去打工了,后来,她就认识了美术老师......后来,她和我见面时,已经是过去了十几年的事情。我父亲的那些书在她家里早就灰飞烟灭了吧?于是,叫她还书的话题竟然无从说起。
于是,对这个朋友,,我有些腹诽。多年不见面,也不怀念,只是有些微词。
朋友如书,书如朋友。借走书,就是借走朋友。朋友的朋友,可以成为朋友,但能独霸么?
虽然是小小的细节,却叫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也许,我是个小气的人吧,为了朋友,竟然舍不得这几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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