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午又去商场当我的“顾问老板”。
就在我们忙着接待几位意想购买大衣的顾客时,一位前几天买过毛呢大衣的年轻女子,在一位男士的陪同下走进来,原来是购买那天匆冲忙之中忘记拿腰带了,我们也因无法联系而无奈,今天来取理所当然。在服务员热情为她配戴好腰带后,她竟说了一句叫人感到意外的话:我单位的某某在我以后买了你们这里同样的衣服,却比我少花了二三十元钱,我很不平衡,你们应给我补偿。服务员听了连忙耐心解释,表示理解她此时的心情,为了帮她平衡心理,并试图以赠送围巾的方式给以慰济。可是没有想到这位顾客竟然要强拿我们百元商品作“补偿”,还说了些很不在理的话。对此我的心情由开始的同情变成了反感,但我始终是面带微笑,帮助解释并指点顾客的不当说法。这位顾客很不通情达理,变本加厉起来,并非礼的指责我们。服务员虽然也很不高兴,但还是强做笑脸。纠缠了好一阵子,一些前来的顾客因此遭到了冷淡。
我实在忍不住了,但又必须耐着性子,就面带笑容,语气很坚定地对她说:商场是讨价还价的场所,当初你购买衣服是认可这个价格的,是你情愿的,我们没有强迫你。至于后来别人花了多少钱,这是另外的事,你没有道理因此来找我们,更没有理由强迫我们赠送。请你把我们的商品放回原处!
听了我的话,她放下了企图讹诈的围巾,似乎感到了自己的理屈,瞠目结舌。机灵的小服务员在一边打了圆场,拿了一条三角形围巾送她,劝他们抓紧时间出去逛逛。这两位年轻人还算识理的下了台阶。
顾客是上帝,买卖要合理,她们买走了衣服,是对我们商品及对价格的一种认可,买卖成交也是一种双赢。当然,商品有质量问题商家理应按章程调换或退货。可是在讨价还价的前提下,没听说谁因为自己比别人多花钱而来索要的,真是无理取闹,我们确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顾客。
事后我在反思:那样和她理论没有什么不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