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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默经年,花未开(1~5)

写作者:失去的美丽     日记本: 沿着记忆走下去,直到走不动为止

日期:2008年10月22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被翻看:1267

  6月23日:归来,红玉米
  
  艾默看着窗外的人群,车流,灰白刺眼的天空,心被这个城市熟悉的一切填满。十五年的时间,她已经习惯了“家”门口冷清的大街,各色人种淡漠的脸。
  不自觉间,她已经把异乡的那间公寓当成了自己的家。她的生活在那里每一日不停的重复,习惯了的地方,就自然有了归属感。更重要的,那是她和严雨小心呵护的藏身之处。身在异乡的日子里,他们互相扶持着经历各式风浪,在西人的社会里厮杀打拼。躲在那间陋室互相舔伤口,脆弱的时候与对方抱头痛哭。
  终于他们出人头地,严雨被公司派遣到亚洲区的总部,回到了自己熟悉的地盘,衣锦还乡,光耀门楣。
  她并不觉得他们真的像严雨手下的同事认为的那样,整日过着奢华无比的生活。可能手头比平常工薪阶层的家庭略微宽裕,吃喝用度却没有什么不同。她和严雨都无心去解释,随便他们胡乱猜测。日子是自己的,自己过着舒心快乐就好,不需要别人揣度,也无需攀比。
  此时,艾默和严雨的一家人挤在她姐姐严婷的红色帕萨特里,为了寻找一个叫做“红玉米”的名不见经传的小饭店在机场人员生活区里打转。
  严婷开着车载电话,依据她老公的指点转过路途的街角,可是依然没有看到印象里熟悉的门脸,轻咬着下唇,左顾右看,不知要去向哪里。
  艾默身边的男子倾身向前,好心提醒,“姐,咱们刚才就是从这里进来的啊。”
  “我知道啊,知道啊。”纤细的小手拍打着方向盘,“可是你哥说从那个转盘向右嘛。可右边就这一条路,咱们一直沿着开,谁都没看见啊。上次和王欢他们来是晚上,而且是你哥开车,我也没记路。”
  “姐,就你,记路也是一样,没指望。你在路边停下,我去问问。”
  严雨下了车,和坐在路边长椅上的几个人攀谈。艾默看到那个老人和旁边的年轻人同时抬手指向不同的方向。严雨眉头皱起,这样的表情让他有种装模作样的严肃,艾默不禁嘴角微弯。
  严雨有张娃娃脸,走在路上经常被认成学生。能做到如今亚洲区总裁的位子,非常不易。在这个世界五百强的零售公司,他从最底层的销售做起,以不可能的速度快速提升,是每个店长和区经理拿来鼓励下属的榜样。他在人前风光无限,只有艾默知道他在私底下有多努力。他的外形太嫩,刚做经理的时候,很多下属员工都不服气。只是每一个敢于去挑战他权威的人,都会一脸佩服的回来。天赋是一个方面,不停的完善自己,提前想到各种可能,并选好对策,无数次的假设与推断,让他在关键时刻总能果断采取行动。无论大到决策,还是小到每个经营的细节,甚至对待每个刁难客户的处理,他都做到无可挑剔。
  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女人。而严雨背后的女人艾默,却更是独特。她很聪明,但是却不用功。对待什么都冷淡的出奇。无论是上学时拿到奖学金和竞赛的名誉,或者本科毕业时拿到的荣誉双学位,甚至博士研究生答辩的时候,她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她给严雨的唯一推动力只有一句话,“我想在四十岁的时候退休。”
  没有哪个女人像她一样,执著的要做第三类人,念着几乎全是男人的工程科系,一路钻进麻省理工的人工智能实验室。而实验室里也没有哪个女人像她一样,周末在商场的化妆品专柜和专柜小姐聊天,然后转眼出现在游戏厅里,近似疯狂的敲打爵士鼓。
  每个带过她的导师和老板都说,她很有潜力,如果她愿意,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而她却依然玩物丧志的穿着高跟鞋在跳舞机上挥洒汗水也不想在休息时间去翻看一下专业杂志。
  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这样生活,她貌似固执,任性,却又淡漠,决绝。她个性冷艳的外表吸引了很多男人在她身边周旋,最后却都知难而退,只有严雨,包容宠爱着她的莫名其妙,甚至,崇敬着她的才华。他看她写的每一篇论文,也读她写的每一部小说。他听她唱的每一首歌,吃她做的每一道菜。只要是她的,他都欣赏。也许这就是爱?
  艾默收回视线,整理着自己的裙子。一只手从左边伸过来,抓住她的,亲密的拍了拍,“默,饿了吧。”
  艾默脸上挂上一个温和得体的微笑,转过头去,看着严雨的母亲,摇摇头,“没有,妈。”
  坐在副驾驶上严雨的父亲转过身,对着严婷说,“这里这么多餐馆,不一定非要去那一家。找不到就算了。”
  严婷撇撇嘴,“上次去的时候觉得他们家的菜做的不错,这才想让雨和默尝尝的。”
  艾默忙摆手,“去哪里吃都成,真的,我无所谓。”
  严雨回到车上,刚要开口,手机响起,是短信。他看了一眼,递给艾默,用口型告诉她,“是他。”
  艾默胸口一紧,接过手机,并没有马上打开。严雨向前倾着身子指路,大家开始专心寻找街边的店铺,没有人再注意她。艾默小心的打开手机的盖子,没有标注姓名的十一个数字,她在校友录已经看过很多遍,却依然没有记住过。也许是内心觉得她永远不会拨这个号码,又或者她不敢去记住。
  按开短信,只有一句话,七个字:“我周六会去北京”。她听见自己心脏跳动的频率加快,低头看着那几个字,思索着它们的意义。不是商量,不是询问,只有陈述。任经年,他要来,十五年来最接近她的距离,他要将她缩短到在一个城市之间。
  从脚踏上这片大陆的那一刻,艾默就知道,固执如他,一定会要见她。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做好了心理准备。过去的一切都已经过去,他们都不再是青涩的少年。曾经的记忆被尘封,被搁置与安静的角落,可以遗忘,却不能丢弃。
  “什么事?”严雨坐回位子上。艾默将手机荧屏转向他。严雨沉默片刻,“你要去见他么?”
  艾默轻弯嘴角,随手将手机合上,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周末不是要去姐姐家住么?。”
  严雨似乎很满意她的答复,点点头,“要回信息给他么?”
  艾默已经将手机放回严雨手里,“你帮我回吧,就说这周末不方便,叫他不要来了。”
  她听着书写笔落在荧幕上的滴答声,胸口有情绪在纠结。十五年了,人事已非,何必还要去追究那些过去的事情。
  不过一分钟之后,手机又在响起。
  “只是想见见你,仅此而已。”
  严雨帮她回复,“真的有事,来了也未必见的到。”
  五分钟,手机一直保持沉默,艾默松了一口气,却在这时,手机又响起,像是故意在逗弄她。
  “见不到没有关系。我只是想看看你所在的城市。”
  严雨有些微怒,“你不觉得这个男人很没责任心么。他有老婆,你有老公,为何还要如此纠缠。”
  艾默抓着严雨的手,侧身靠过去轻啄他的唇,微笑着说,“不用管他了,红玉米到了。”
  
  6月27日:记忆,虚华的躯壳
  
  周五的下午,没有课,艾默乐得一刻松闲。她毅然决然离开了MIT的实验室,跟着严雨回国,在所普通的大学里找了个讲师的位子。有多少人为她惋惜,有多少人暗自高兴。她无所谓,在哪里,做些什么都无所谓。工作,不过是一个早上起床理由而已。
  艾默静静的放下手里的书,有点儿晃神,太久的低头注视让她眼睛暂时无法聚焦。窗外的阳光很强烈,但是没有记忆中熟悉的蝉声。她不习惯用空调,从储藏室搬出老久的电风扇,慢慢的吹。她喜欢听这样单调而有些刺耳的声音。让她想起自己离开这片土地之前的幼时记忆。十五年之间,这个国家改变了太多,让她一时间无法适从,只能守着记忆固执的活着。
  电风扇转过头,轻轻的吹拂着她墨黑色的长发,脸上一阵凉,伸手去摸,竟已浸满了泪。她自嘲的弯了弯嘴角,点了一根烟,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让浓郁的味道充满整个胸膛,被烟雾笼罩的某个地方在隐隐作痛。
  严雨不知道她抽烟,艾默在人前从来都是标榜最讨厌烟味的,并以此为借口逼迫了她生命中三个男人,祖父,父亲和严雨,都为她戒了烟。她记得念硕士的时候,严雨刚刚当上经理,每天早出晚归,回家就打开电脑察看数据,收发email。有一天实在很累,就买了一盒烟,抽了一根。严雨把剩下的烟都交给了艾默,让她监督他不要复抽。却不知道,艾默监守自盗,干掉了那一整盒之后,就养成了偷偷抽烟的习惯。
  那时候的艾默很迷茫。她想不清楚自己每天辛苦的研究到底为了什么。她深深的迷上了写作,在网路上,写一些灰暗阴沉的文字,没有复杂的情结,只有单纯的场景,一个连接着一个。那样的文字并比不上正统的言情吸引人,读者不算多,却一直忠实的追逐着她涣散迷蒙的脚步。她文中的女主必定身世坎坷,被所爱的男人惨无人道的虐着,鲜血,残破的肢体,赤裸裸的性爱。
  在她的文字里,艾默一遍遍的描写着女主点烟,坐在角落里吸烟,看着升腾的烟雾发呆的场景。仿佛生命就是一支烟,起初洁白规整,一点点被命运燃烧殆尽,留下一摊灰白粉末,肮脏丑陋。
  她不喜欢看那些青涩校园的爱情故事,可是她这一次忍不住婷的诱惑看了这一本。结果呢,不过是自找烦恼。艾默抬脚把那本书从形状有些怪异的实木茶几上的踢了下去,随手磕了磕烟灰,正好落在书的封皮上。素雅的铅笔画,简单的轮廓,复杂的花纹,就像那个时候的日子。表面上单调,枯燥,内里激情澎湃,热血沸腾。灰色的烟灰仿佛一层尘土,掩盖了那片纯净。
  逝去的已经逝去。她想,她应该不会再怀念那时候的懵懂无知,自以为是。生活是要拿来享受的。即便,只剩下了虚华的躯壳。
  人的记忆总是不那么可靠的。多年之后,快乐的事情,只剩下快乐的感觉。却想不起为什么要快乐。仿佛开心就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只要朋友在一起,不需要做什么,不需要说什么,太阳就是暖洋洋的,阴天是凉爽舒适的,就连风雨也都是激情浪漫的。
  伤心的事,却总是记得很清楚。连墙角的那一块残缺,鞋尖上的一个污点,眼泪划过脸颊的热度,流入嘴中的苦涩,都那么真切。时间,慢慢的把她曾经那样精心守护的一串串记忆,拉扯断了线,散落成一地零落的珠子。
  总也分不清楚,那些事情发生的顺序。有时候,甚至连前因后果也记不太清楚了。只是那些在梦里重复出现的片断,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上演。到最后,已经分不清楚,哪些是真正发生过的,哪些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哪些是当时的心情,哪些是后来的持续。混沌成了一团迷雾,压缩了藏在心中的某个角落。在自己意识最薄弱的时候,随着嘴边升腾的烟雾,把她紧紧地包围在内。
  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很无聊。谁没有经历过那样的青春。懵懂的激情基本上都带着雷同的背景,雷同的人物,雷同的故事情节。每个人都经历了,也许很多人都忘记了,也许很多人还记得。她曾经以为自己都忘记了,放下了。至少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她再也没有梦到当年的那些事情。
  可是婷有意无意中留下的这本书,却让她又想起来了。一些清晰的,模糊的名字,一些清晰的,模糊的画面,一些清晰的,模糊的情感,在心海中漂浮着。抓不太准,只是耳边突然响起了那年生日经年传来的那首歌。她似乎能想象到他躲在阳台上录音的样子。很认真,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希望能达到最好的效果。记忆里他的歌声依然距离原唱跑的有些远。不过她每一次听,还是会流泪。
  她知道,那首歌里每一句话,都是经年从心底里说给她听的。她不曾怀疑过,因为她不会被他故作镇定的表情所蒙骗。当人脱离了视觉的影响,才能从声音里,辨别出情感。最最纯粹,最最真挚的。
  经年唱了,很爱很爱你。所以,他在她的心上,深深的刻下了亏欠的印记。一辈子也无法磨灭。
  把烟蒂狠狠地压进了水果盘子里面。她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她又要迟到了。把屋子里开窗放气,扫掉了烟灰,喷了空气清新剂,一切恢复如常,洗漱干净,已经过了和于书桓约定的时间,她依然坐在梳妆台前吹着自己的长发。墨黑色,长直发,并不是今年的流行。海藻一样披散开,包裹着她的身体。但是她执著的留着,留了这么多年。只因为他的一句,很好看。女人很臭美,为了追赶流行,不择手段。但是在自己所爱的男人面前,女人都是傻子。
  套上香家的小礼服,拉开鞋柜,站在一大片专门定做的架子前面,又浪费了一些时间,这才拉出一双,踩上,出了门。
  从车上走下来,顺手把车钥匙扔给泊车小弟,连带着一张不算小的票子。她今天又迟到了。习惯性的,她对见到的任何一个人,都有所补偿。
  身穿休闲装的于书桓已经坐在他们专署的位子上,慢慢的品着一杯酒。摇晃酒杯的手指很漂亮,让作为女人的她很嫉妒。
  记忆里的经年手很大。有一天中午在教室里吃饭的时候,他从身后蒙住了她的眼睛,让她猜猜他是谁。对面小四后来说,他的手基本上把她的整张小脸都遮住了,那个样子,很逗笑。她自己看不到她被遮住脸的样子。她只是记得,生物课实验的时候,他偷偷和她组里的人换了位子。在大大的课桌下面,他把她的手放在自己手里,紧紧地握着。她的手消失在他的掌心,很温暖,很紧张,很心动,很刺激的感觉。
  他说,她们的手大小很相配。那时候,艾默以为,他们的手会一直这样握下去。直到天长地久。
  
  6月27日:生活,充满了机会
  
  书恒对艾默张开手臂,他们互相拥抱,亲吻对方的脸颊。就像六年前的西雅图,在他们每个周末相聚的那个酒吧里做的一样。他们总是选在吧台最靠右边的位子,那是他们的专署座位。书恒的怀抱与体温和那个时候没有不同。这样的熟悉感觉,让艾默在回来国内的这几个星期里,第一次真正放松了心情,靠在书恒的肩膀,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书恒和艾默做了十年的同学。从学前班开始,到初中毕业。在艾默远走他乡的日子,她几乎断了和所有老朋友老同学的联系,唯独和书恒保持联络。
  那一年,书恒被公司派去西雅图的总公司培训,艾默在每个周末开车下去见他。艾默从来不让书恒上来温哥华找她。她就是想要利用这个借口暂时脱离那个自己呆了太久,开始烦躁的城市。在那个一年有208个雨天的城市,她流过太多的泪,没有工作和学习需要忙碌的时候,很容易被回忆淹没。而书恒,是她逃离的出口,一个严雨无法代替的角色。
  可能是因为彼此见过对方在胸口别着手绢,流着清鼻涕,蹲在学校的后墙边玩泥巴的模样,因为一路看着对方从幼稚的孩童一天天变成青涩少年,他们陪伴彼此太多的记忆,已经宛若家人,不分彼此。艾默和他讲过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所有故事,从未隐瞒。
  “默,long time no see。How is everything?”
  “书恒,不需要在这里还跟我拽英文吧。”
  “你还是对英文如此深恶痛绝?”
  “狗改不了吃屎。我艾默改不掉对任何语言的憎恨。当然,电脑语言除外。”
  “你不是个挺红的网路写手么?居然如此不待见人类语言。难以理解。”
  “你就不用讽刺我了。就我那千八百次的点击率还叫红?你是色盲吧。而且,你知道的,我写文纯粹为了发泄情绪,和语言,文学无关。”
  艾默点了一杯Bloody Mary,却在酒保转身之前换成了Jack Rose。
  “怎么了?有心事?”书恒心思果然敏感。
  艾默摇摇头,“还好,时差还没有倒过来,应该少喝点儿Vodka。”
  “你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要在那个鬼地方孤独终老,永远没有勇气踏上祖国的土地。”
  “如果严雨听到你这么说,他会因为你如此忽略他的存在而伤心欲绝。”
  艾默故意忽略了他的后半句话。笑话,被某人拿炸药的名字黑索今(单质炸药)做她的外号的艾默会是个没有勇气的人?
  “我看到了杂志上的报道。那小子混得不错,真让我刮目相看。那年我去Seattle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个BSM(business support manager)。你眼光够深远的,都看得出他有这个天分。”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
  艾默的酒好了。看着耳杯里玫瑰红的汁液,她觉得自己选择很对。Jack Rose淡淡的恰如其分,清香,酸甜。而Bloody Mary过于浓烈,酸甜苦辣混在一起,让人无所适从。
  “严雨回来做他的总裁,你呢,联络了哪个实验室?”
  “没有。我在某大电子工程系找了个讲师的位子。”
  “不会吧。你在MIT辛苦了五年,难道就是为了回来当讲师。他们也太欺负人了吧。”
  “我并没有在简历上写MIT的部分。”
  书恒愣了一下,斜靠在吧台上,脸靠近过来看着艾默,又抬手摸了摸她的额头。
  “你发烧了?”
  艾默打掉他的手,用食指抵着书恒的脑门把他推开,“我好得很。”
  “那你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实力?”
  “我只是想随便找个工作,打发时间而已。我已经不年轻了,不想再那么累了。”
  “What the……你敢说自己老了?你才32岁啊,妹妹。三十而立,你要学历有学历,要工作经验有工作经验,要专业有专业,你干吗要这样埋没自己?”
  “因为……我很懒。”
  “You are so not yourself。五年前我离开Seattle的时候,你不是这个样子的。”
  “你怎么知道我究竟是什么样子。也许我本来就是如此懒惰的一个人。”
  “艾默,你这句话对谁说都有用。唯独对我没用。我太了解你了,我认识你多少年了?二十七年。艾默,你一直都是个有野心的女人,否则当年你也不会……”
  书恒发觉自己提到了不该提到的话题,硬生生闭上了嘴。他偷偷看向艾默,见她神色如常,低头抿了一口酒,黑色长发从耳边垂下,挡住了她的脸,只不过半秒的时间,又显露了出来,并未有半分不悦的表情。
  “你多久没见过我了?五年。世上的一切都在改变,书恒,我也在变。五年的时间足够改变一个人了。”
  沉默良久,书恒大手一挥,“Whatever。”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拍在桌子上。
  “TY下面的WXHJ工程研究所,你去也要去,不去也要去。”
  艾默盯着信封看了一眼,抬手推了回去。
  “谢谢,不用了。”
  书恒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你……”指着她颤抖了两下,深呼吸让自己平静下来,“艾默,你在AI(Artificial Intelligent)方面的研究技术,正是他们所需要的。”
  “可是,我离开的时候有签署一份合约。”
  艾默没有明说,书恒看着艾默好一阵子才反应过来。
  “狗屁合同,美国鬼子的小破伎俩。你是不是中国人啊。祖国培养你这么多年……真是……”
  艾默冲他笑了笑,“没想到你这么愤青。”
  “艾默,你错过这个机会,可是很难再有了啊。不要后悔。”
  “如果我真的是你口中说的那么独一无二的有才华,这种机会应该上赶着来找我啊。”
  “艾默,生活对于优秀的人,的确有很多的机会。但机会并非无穷无尽的。无论是爱情,还是事业,该抓住的时候就要去抓住。不能等失去了再后悔。”
  书恒把信封推给了艾默,用力在上面拍了拍。
  “你留着它吧。改变了想法记得趁早联络我。”
  
  6月28日:你对我的好
  
  “默,准备好了么?”严雨在外面催她。艾默把要带去严婷家的东西从平常背的小包里掏出来塞进大包里。书恒给她的那个信封,被带了出来,飘落在地板上。艾默坐在写字台前面,看了看那个信封,打开抽屉,随手把它丢了进去。
  人生有很多个路口,无论向哪个方向前进,都是自己的选择。既然选了,就不要后悔。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选了另外一个方向之后,是否一样会后悔。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与其自怨自哀,不如放下过去,随心所欲。需要平衡的东西太多,就容易让人迷茫犹豫。艾默选择了不要思考该做什么,而只在乎自己想要做什么。这是一条单行道,她强迫自己,只向前看。
  开车从西往东穿越整个城市。车外的视野渐渐开阔,远离了市区,连空气也透彻清新起来。拐离大路之前,两边是水青庭的广告牌,严雨说,不如之后就在这里买一栋小楼。距离严婷还近些,就不需要每次都要花费至少一个钟头在路上。艾默看着广告后面那一片吊车的森林,不置可否。她已经找不到记忆中的那些地点。这个城市一直在以让人难以想象的速度扩张,不出几年,这里的沉寂也将被打破。而寻求心理宁静的人,将要向哪里逃离?
  严婷在莫奈买了一套将近三百平米的town house,上下三层,装修得颇费心思。一楼的餐厅客厅墙上挂着液晶的电视,楼梯角弄了一个鱼池养着十几条锦鲤,二楼客卧整洁舒适,书房一面墙顶到天花板的书架宛若图书馆,三楼的主卧壁橱之内,曲径通幽,隐藏着一个视听室。夫妻俩人工作都很忙碌,几乎很少在家开火,厨房干净得饿死蟑螂。冰箱里经常可以找到过期超过一年的真空包装的卤肉或者长满绿毛的馒头,只有放饮料的小室整齐的摆满了啤酒。
  艾默和严雨到达的时候,是钟点工开的门。严婷夫妻两个前一夜加班到很晚,还在补眠。严雨在客厅的沙发上摆开了龙门阵,抱着笔记本忙碌非常,手机铃声不断。艾默喂了一阵子鱼,轻手轻脚的上了二楼书房,从书架上找了一本数独,靠着书架旁拿书的梯子,开始跟九宫格较劲。不知为何,今天她总是塌不下心来。填满了十几个就再也做不下去。
  天气很闷,开着窗子也未见一丝风,她长叹一口气,把数独塞回书架上。刚好看到摆在那里的一张照片,是严婷还有她老公洛和平高中时期与一帮同学出去游玩时候的拍的。都有二十多年了吧,照片上的严婷和洛和平还是非常稚嫩的模样,穿着八十年代流行的喇叭裤。这种学生时期早恋开出的花朵能有多少在几十年后还如此芳香诱人,真是让人嫉妒。
  十几岁的女孩子,心中多少都有一两个追随的身影。大多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成绩优秀,活跃于运动场,调皮,幽默,又或者身披各种比赛的荣誉。那时候的男生,还不太在乎外表。在一群平头小子之中,整齐划一的宽大校服包裹之下,除非真正天生丽质,否则都是一样的满脸青春痘的残绿少年。
  任经年算不上是一个人物。他成绩中上,并不突出,体质很好却在运动会中没有特别过人的项目可以吸引女生的目光。他家境不算好,穿着用度也毫不出彩。五官不清秀,脸上甚至还有小时候淘气留下的伤疤,让他偶尔显得面目狰狞。只是他人缘颇好,幽默而又活跃,深受老师和同学的喜爱。艾默和他初中就同班了三年,却并没有特别注意到他。直到高中又在同一班之后,才在经年的提醒下,记起初中时候艾默和任经年一起在联欢会上唱过一首英文歌,甚至他们的座位也有一个月曾经紧挨着。经年,就是这样一个男生,在艾默还未发觉的时候,就已经渐渐走进了她的生命。
  重点高中的学习压力颇为沉重,老同学这样的身份很容易让她在他迷茫无助的时候被经年找去谈心。艾默识字很早,从小看过很多的书,千奇百怪,无所不包,她总能无意间说出让经年佩服得五体投地,讶异非常的话语。在有意无意之间,多了一道目光追随在艾默的身上,而她却像个小男生一样的神经大条,视而不见。
  艾默想起刚出国的时候住的那间门厅。她靠在窗前看着外面乱糟糟看不到头的草地。电台播着伊能静的《你对我的好》:
  你对我的好,我竟然都不知道。
  全都是我的朋友告诉我,我才知道你付出了多少。
  关于爱,我实在懂得太少。
  如果你不说,我真的不知道。
  你对我的好。
  我想我还太小,和你比起来过于浪漫无聊。
  你像空气给我拥抱,但我看不到,所以以为不重要。
  闹钟的收音机音响效果很差,让伊能静的声音颤抖分叉得更添凄惨。艾默背靠着窗框,默默的流泪。不过,艾默不会回头。永远都不会。
  严婷从楼上下来,靠在书房的门口和艾默打招呼。白底印着小熊的睡衣让她看起来像个孩子。严婷已经三十八了,注定了要做丁克一族。和平是家里的独子,最初竟是他选择了这条二人同行的道路。爱情似乎就应该存在于两个人之间,所谓家庭,孩子,世俗规范,一切都只是负累。艾默看不懂他们,在艾默心中,和自己所爱的男人孕育生命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虽然艾默和严雨也一直没有要孩子,但是他们也同样从来都没有提过丁克这一件事。他们从恋爱,到同居,到结婚,到今天,似乎都是水到渠成的顺利。没有孩子,也只是缘分未到,一切顺其自然。
  “中午出去吃饭吧。啊……”严婷又打了一个哈欠,明显还未睡醒。
  “姐不用多睡会儿?”
  “不了。”严婷拍拍肚子,“饿了。”转身上楼洗澡换衣服。
  艾默忍不住笑了。她很庆幸嫁给了严雨。他的家人都是很好相处的人。虽然严雨的父亲曾是某集团的老总,现已经退休多年,却还是经常有人找上门来送礼让他出面帮忙搭线。婆婆那边的亲戚,多是在政治圈里打拼。严婷和洛和平现在也都是大公司里管理阶层的人物。但他们从没有歧视她这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媳妇。
  艾默从心底还是有些自卑的,所以她总是表现的与世无争。艾默的婆婆是很挑剔的人。但是事儿再多,面对着一潭泛不起涟漪的死水,也渐渐没有了趣味。婆媳之间的矛盾,一个巴掌拍不响。
  艾默怕报应轮回。当年她用门第之差为理由回绝了经年。就算现在严家嫌弃她这个媳妇,她也没有立场去抱怨。而且严雨对她真的是无微不至。为了偿还他对她的好,她也会认真做好这个严家媳妇的角色。
  她已经辜负了一个人的好,不能再辜负第二个。
  
  6月28日:拨乱一池春水
  
  四个人开车沿着一条正在拓宽整修的路找到一家在街角上的川菜馆子。小包间已经满了,只好和另外一家人在一个双桌的大包间挤挤。艾默拎着铝制的大水壶给大家倒豆浆的时候,手机响了。壶嘴儿一颤,一滴豆浆洒在了严雨的手背上。
  “没事吧,有没有烫到。”
  “没事没事。”严雨拿纸巾把豆浆擦掉,艾默看到他白皙的手背上留下了一个红印。
  “真的没事?用不用我去车上药箱拿药过来?”
  严雨一把抓住想要起身的艾默,注视着她的眼睛,“我说不用了。”
  “噢。”艾默坐回椅子里,严雨抬手摸了摸她的头。
  严婷咯咯笑着与和平耳语,声音大的连隔壁桌都听得到。“看这两个,结婚都快十年了,还蜜里调油一样。”
  艾默笑笑,垂首捧着杯子吹凉了豆浆,抿了一口。没有加糖,豆浆原本的味道。因为是无限续杯,清淡如水。没有浓郁的豆气,在艾默喝起来倒也顺口。生活也是这样子吧。太过辛辣激烈的情节只属于小说和影剧,偶尔看来很震撼,让人略有期待。但是如果生活也是如此跌宕,她自认无法承受。她宁可每天都重复同样的过场,这样毫无风波的迅速老去。
  一桌子的菜,基本都是辣的。艾默吃到舌头发麻,可严雨他们似乎还意犹未尽。艾默只好一个人守着那份豆花鱼较劲,顺便偷看隔壁一个身材极好的女生。应该是个模特,细长匀称的体型,典型的衣服架子,若不是内衣边角露出在tube top之外,可以算的上完美。
  脑海里突然闪过在校友录照片中站在经年身边的那个女子。也是一样的修长身材,脸型略宽,和经年站在一起,很是般配。经年个子是很高的,而刘艺却已赶上他的肩膀。艾默记得自己抱着经年的时候,脸会埋在他的胸前。经年那时候喜欢叫她“小东西”,还说拉着她的手在街上走,仿佛爸爸带着孩子。
  “默。”严婷捅了捅艾默,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眼神示意她门外,“豆浆喝多了……陪我去释放内存。”
  艾默回头看了严雨,得到他的许可,跟在严婷身后出了包间。严婷一直在赞赏菜做的好吃。艾默只是随着她的话头讲。把自己关在厕所隔间之后,艾默才把口袋里的手机拿出来。果然,那条短信来自经年,四个字。
  “已到北京”
  艾默不自觉地叹了口气。这么多年,经年还是那么执拗的人。即便已经知道她不会见他,依然我行我素的做自己决定了的事。
  四个人吃饱喝足在一楼逛书店,艾默顺了一本小说。回到严婷家,就歪在沙发上读起来。冷冽的风格,写着人生的现实与虚伪,寓意颇深。艾默其实并不喜欢这样文学性很强的文字。她出国之前就是一个完全偏科的理科女生。理性,现实,不懂浪漫,情感直接简单。出国这么多年之后,已经脱离所谓中国文学太久了,连讲课的教案她都是用英文来写,略显晦涩的文字她就看不太顺。所以每一段文字,她都要重复看上四,五遍才会继续下去。
  严雨看了看坐在沙发上皱着眉头钻研的女人,装似随意的抄起放在餐桌上的手机。短信收件箱第一封是他自己的名字,垃圾箱,空。
  中午大家都吃多了,三个人都上去午休,艾默很多年前就没有这个习惯了,继续在楼下抱着书本死磕。放在餐桌上的手机轻微的震动,她猛地从书里抬起头,眉头微皱,抓起手机按下去,心想如果经年还如此缠着她,就将他拉进黑名单。
  还好,是广告。艾默听见自己松了一口气的声音。
  再坐回沙发里,却已看不下去那晦涩难懂的书。每个字都有入眼,都看的懂,念的出,却无法了解其中的意思。
  她把书扔在一边,站到落地窗前,看着后院里疏于打扫的一堆杂草。隔壁的院子修了缩小版的小桥流水,还有一个刚搭起来的葡萄藤架子,在刺目的阳光下遮起一片荫凉。
  这真是看着别人家的草绿。人总是不满足于自己已经拥有的,比来比去,越得不到的越惦记着。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着,就学不会知足。艾默自以为是很容易知足的人,可是现在看着别人家的后院还是会嫉妒。
  严雨从身后抱住艾默,轻蹭她的脸颊,“在想什么?”
  “醒了?”
  “没你陪着,睡不安稳。”
  他转过她的脸,轻吻她的唇,向窗外看去,“在看什么?”
  “咱们如果有院子,我想种些韭菜,西红柿之类的,就不用整天往超市跑了,麻烦。”
  “呵呵”
  严雨轻笑,抬手柔乱艾默头顶的头发,“种菜就不麻烦么?”
  艾默想了一下,耸耸肩膀,“也是。”
  严雨看着怀里的小女子,一双亮眸如水,望着窗外不知何处。他看得出她今天一整天都有些晃神,是因为那个人么?十一年了,他将她留在身边超过十一年了,却还是敌不过他,几条短信便已经拨乱她一向的镇定沉稳。这么久了,为何她还会在意那个人。严雨不禁开始怀疑,她的心是否从来未曾对自己敞开过。
  他转过她的身体,迎着她的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吻上她的唇。他用自己的怀抱和唇舌感应着她。她没有迟疑,没有抗拒,和之前成千上万次的吻一样的自然和谐。她回应着他,吮吸,轻咬,舌尖调皮的与他纠缠共舞。于是他为自己对她的怀疑与不信任从心底涌出愧疚,便更加拥紧她娇小的身躯,努力吸取着她口中的甜蜜。
  “咳咳。”
  楼梯口传开两声装模作样的轻咳。严雨意犹未尽的放开艾默的唇,依旧揽着她的腰身,转身看见严婷靠在扶手上,眼神飘移,抿着的嘴边隐忍着笑意。
  “雨,默,要不要打牌?”严婷走下楼梯,把两副扑克扔在餐桌上,和平也从楼上下了来,冲严雨和艾默招手让他们过来。
  艾默摇摇头,推了一把严雨,“你去吧。”
  严雨走到桌前洗牌,看艾默又坐回了沙发上,偎在一堆抱枕之间,继续捧着书静静的读。他想起多年前在学校图书馆看到艾默的那一幅画面。阳光从窗口照进来,书架间飞舞着微尘,一头黑色长发的亚洲女子斜靠在自己的手臂上,静静的读一本乔治?奥威尔的书,和现在一样的认真表情。那时候的艾默纤瘦的身上套着一件异常肥大的淡黄色连帽衫,像一只小鸡雏一样的娇小可人。没有理由的,只这一眼,他就已无法挪开自己的视线。
  

完成时间:2008.10.22 03: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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