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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瓮安事件

写作者:阳光风雨后     日记本: 青苹果

日期:2008年07月08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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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一个不起眼的小县最近成为媒体关注的地方,因为,这里的政府和公安大楼被烧被毁了。
  事件的起因是原于一个初中女生溺水死亡。
  结果引起了民众的骚乱,事态非常严重。
  县长书记被撤职,公安局长被撤职,省长道歉。
  我不是太明白,为什么是这样去处理这个事件?在考虑民众的意愿的同时,是否该维护国家机器的尊严?
  民众有很多的方式去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什么采取暴力的手段,而且是针对国家机器?
  难道我们的国家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不使用暴力就无法表达民众的意愿了吗?
  如果,只要对国家工作人员不满就可以采用暴力去达到目的,这个社会岂不是很可怕?国家机器的尊严怎么维护?普通民众的安全怎么保障?国家工作人员的生命权利怎么保证?国家财产怎么保护?
  爱民,是应该的,必要的,但是,作为民,是否也应该要克制自己的行为呢?
  暴力不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
  我很担忧,我知道,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政府和民众会有很多的矛盾,在我们的国家工作人员中也有败类,但是,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去维护的,我们是有责任的,在人民内部矛盾中矛盾双方都应该克制,采用更理性的手段去解决问题。
  矛盾双方都不应采用极端的手段,否则将受到惩罚,我们的法律是用来保障全体公民的安全和权利的。
  不要暴力!杜绝暴力!
  让我们生活在宁静和安详中!

完成时间:2008.07.08 00: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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