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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事的初夏

写作者:胡杨林边的看客     日记本: 幸福依然在路上

日期:2008年07月05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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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多事的初夏。
  老虎的事,翁安的事,上海的事,兰州也有事......
  从老虎的事中联想这事件中的公务人员,想《公务员法》中的关于对公务员权利的救济。法有明文:公务员可拒绝执行不正确的指令。在事件中被处理的公务人员,似乎有话没说出来,可能另有隐忧。政府机构分析着原因,将这一事件归结于人的问题,作风问题,程序问题等等。人又说这是体制原因造成的。公务人员说也有说是当事公务员素质的问题,当事公务员说什么呢?
  责难当事人后,将自己摆进去:如果是我会怎样做?就老虎的事论,我不会觉察不到指令的性质,依据自己的别人的社会的经验我虽然会小视了或无视负面结果,可我还是会判断出执行其带来的可能的恶。遗憾的是我执行了这个指令!因为我经过了权衡,称了善与恶的份量,细化了我的得与失。我这样完成了认知的合理过程:可能不会有事,有了事也不难对付,又不是我的注意我不执行别人也会执行,我要生活不想也不能出局,为下步发展进步打点基础......
  翁安的事,上海的事,兰州的事,不能全说是社会的事,机构的事,社会也好机构也罢都是一个一个的人集合而成的,论事似乎也不能不论事中的人。常想,我们处在怎样的一种状态呢?是只说别人吗?在群体行为、群体观念中自己的因素是不存在的吗?
  
  汶川还在,唤醒起过人心的事还没走多远,心还如临近那个日子时一样吗?
  
  翁安、上海、兰州的事被议论着,造成这类事的一些因素在震区继续着......
  

完成时间:2008.07.05 14: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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