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下星期一参加插班测试,同她一起做些必要的准备。
临睡前,孩子摘了两朵栀子花,说要让花陪着,同花一起作梦梦。诡秘的神情在洁白的栀子花落在天蓝色的枕上后顺间变成了惆怅,好像又觉得少了点什么。凝了会儿神,说:“有了,再添几粒黄色米兰花就完美了!”说完就向阳台走去。我说,这样色彩倒是合适了,只是米兰同栀子花不同,人长时间地闻米兰的花香对身体不太好。听后,让我出注意。“栀子花蕊上的黄色可代替米兰做你梦中的一个角色,不错吧?”“试试看吧!”
亲昵,睡前父女间的必备。
2008年06月28日11:06 [补记] 美国最高法院6月26日以五比四的多数裁定公民个人有权拥有枪支,这一司法程序推翻了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实行了32年的禁止拥有手枪的禁令。
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利亚按照五人多数意见所写的裁决书说,对美国宪法修正案的确保护私人为了个人用途而拥有枪支的权利。
看到这消息,想了许多许多,也让关注此事的自己有了个暂时的停歇。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定,让美国多年来关于“枪事”的争论有了个结果,可争论并不会因此而停止。在美国社会中,此争论同文化紧密相联,被认为是因内“文化战争”的一部分。私下认为这裁定不仅关乎于人的权力、自由、价值,也与一个国家对宪法释义时的价值取舍和对宪法的敬畏密不可分。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纪律严明的民兵乃保障自由国家的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与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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