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正睡着呢“嗙嗙”几声巨响,呃,谁在踹门?
“对面又吵架了,门玻璃都打碎了”室友推门进来说.
“啊”
“看来还是我同桌说得对,结婚前不能同居的,看这样天天在一起就厌了,互相吵来吵去的又什么意思呢”
对门是一对同居的青年男女,自从我们搬过来经常见他们在那吵来吵去,唉,我都替他们难过,在一起,肯定也有着卿卿我我花前月下的往昔,也曾经互相爱慕互相牵挂,可如今~~
曾经看到过一句话“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
爱上一个人,可以每天二十四小时分分秒秒跟他在一起,忘记时间流逝。会许下一生一世的承诺,相信两个人会永远在一起。
然而,时间流逝,也会使人忘记爱情曾经存在。两个人一起的日子久了,耳鬓厮磨,柴米油盐,生活中琐碎的一点一滴消磨了激情,也使爱情一点一滴的消逝。
首先是爱情使人忘记时间,然后是时间使人忘记爱情。是这样吗?
至少,为了爱情,还是不要同居的吧,哪怕有些许思念的煎熬,可那至少也是甜蜜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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