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我们擦肩而过,但愿来生,我能与你长相厮守……
今天我哭了。当着他的面第二次哭了,另一次是分手的那天,我很伤心,但是今天,他温柔的用纸巾擦过我不小心流在脸颊上的泪水,还哄着我说,不要哭了,你哭的样子好丑!一瞬间,我差点以为我们又回到了过去。可是,我却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跟他说,我想我们能不能重新来过,他说没必要,现在这样挺好的!我没有勉强。
他说别人都问他,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什么要和她分手。他无言。相反的却问我:我有什么好的,值得你这样为我吗 ?我不过是一个混蛋加超级笨蛋。我说,喜欢了就是喜欢了,难道还要什么特别的理由吗 ?
的确,喜欢一个真的需要什么理由吗?
昨天是他一个同学,也是我哥哥的生日,我和他都去了,ktv通宵,但是后面我们觉得实在是乏味,就去上网。那个时刻,我还真的以为我们还有可能回去。我们共一台机子,我睡觉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倒在他的肩膀上睡着,也不用给他什么很好的解释,他就一只手抱着我,一只手用来动鼠标。
今天我又调皮的在他疲惫之后去找他,拉着他陪我散步。他倒也好,立刻就穿了衣服陪我出来。要知道他那个时候还在床上啊,能够陪我就不错了。
我们聊了很多,也聊了很久!
我们谈友情,谈小时侯的事情,甚至也谈一些八卦。我困了,就趴在他的腿上睡,他就倒在我的背上。那种情景其实也蛮感人的。只是,唉我们不再是恋人啊!
后面,我们就达成了一项共识:做知己确实比做情人来得合适。
我像他夸炫自己的厨艺,他说真的看不出我还有这一手,我说我的厨艺只在我男朋友面前展示。他说那我也还是要吃。我则说不让他吃,并说:你又不是我男朋友了!哈哈,他却说:那我要吃的时候就是你男朋友嘛!
真的好伶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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