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325年
卫嗣君论法治
卫嗣君说,“夫治无小,乱无大。法不立,诛不必,虽有十左氏,无益也。法立,诛必,失十左氏,无害也。”
译文:治理政事不忽略小事,就不会有大乱子。如果法度不建立,当杀的不杀,即使有十个左氏城,也是无用的。法度严明,违法必究,失去十个左氏城,也终无大害。
卫嗣君执政的时候,有个罪犯胥靡逃到魏国,卫国想用百金把他赎回来审判,魏国不同意。于是卫君想用左氏城邑换回胥靡。大臣们都劝告说:“用这样价值不菲的土地,去换回一个小小的罪犯,恐怕不合适吧?”卫君说:“治,无所谓小国;乱,无所谓大国。用教化来引导百姓,即使是三百户人家的城邑也能治理好;如果百姓不讲廉耻礼仪,即使有十座左氏城池,那又有什么用呢?”
这是古人尊重法治的名篇。卫君就是付再大的代价,也要使国家的法令得到彰现,使法治精神能够教化民众,使为政者树立信用。中国传统中尚且如此推崇法治,何况现今吸收西方法治精神的当代社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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