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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东航的“不是”

写作者:鸣笛     日记本: 岁月的痕迹

日期:2008年04月06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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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天气特好,又是清明小长假的最后一天,闲来无事,关注起新闻来了。想对发生于“3、31”的东航返航事件说几句。
  就在我鼠年第二次乘国航班机出差北京的同一天(就是许霆案再审宣判的那天),云南上空14个航班莫名掉头回飞,上千名乘客遭遇空中惊魂,这就是震惊全国的东航“罢飞”事件。
  真相是什么?怎么处置的?一直没见下文。这两天,媒体对于3、31东航云南分公司14个航班集体返航的事件又热闹了起来。面对如此诡异的“返航”,我就想,这么大件事,东航的名誉与飞行员的待遇事小,可后果却要由无辜的乘客承担,受伤害的上千乘客,他们不会站出来讨要个说法?即便乘客不意识这是“侵权”,难道不应该还无辜乘客和民众们一个真相吗?
  4月3日那天我们从北京打道回程,在国航的班机上看到报纸,声称东航飞行员因为“天气原因”纷纷返航昆明。当时我和同行的朋友就十分纳闷,南航、国航和其它航空公司的飞机不照样在飞?怎么就东航的飞机不能着陆?难道天气只影响东航一家不成?
  我们猜测,不是这些飞行员对天气发生集体“过敏”,可能是待遇问题引发的“罢飞”。我们还私下议论,既然飞行员是个高危行业,你就比照人家公司给高点不就得了?何必让飞行员采取这样过激的行为?让旅客飞上蓝天转上一转,到头来可能比火车还要慢?这不属于侵犯民权吗?
  可后来出来两种说法,东航坚持说是“天气原因”,天气不够落地标准只能正常返航。这样讲,自然谁也无法追究。而媒体爆料说是“工资提税”原因,与我们猜测的相差无几,暴露出公司内部管理存在问题。
  此事引起民航总局的关注。此事不久,民航总局就专门开会作出决定,声称要严处“罢飞”的带头人,最高可能终身禁飞。这个决定给这次事件定了性,它告诉人们一条信息:东航事件无疑属于“罢飞”。东航的说法被自己的顶头上司所否定,这不是“掩耳盗铃”是什么?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们关心的是,执行得了吗?
  这件事情,说明东航缺乏危机管理意识和民众意识。昨天的气象专家在央视上说,那天的云南滴雨未下。这对于东航早前公布的“公开致歉信”所坚持的“气象原因”又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民航总局的决定与东航的说法已经相去甚远,东航所说的气象原因又被权威部门断然否定,被天老爷无情戳穿美丽的谎言。显然东航在遭遇危机时违背了应当采取“把真相告诉受众”和“一个声音对外”的准则。乘客和民众更有遭受愚弄之感。不得不说东航的不是之处过于明显。
  话又说回来,不管东航内部存在哪些问题,国家培养一个合格的飞行员相当不易,恪守职业道德还是首要的。飞行员辛苦、危险,多拿点钱是绝对应该的。比起那些一歌成名、一戏走红的来,拿多少都不过分。但有意见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和途径求得解决。也不想想,天气那么好,找这个理由能够站得住脚么?而且是集体返航,用“不约而同”能够说得过去么?“法不治众”只是一说,在中国还有“枪打出头鸟”一说呢。这个公司不行,可以流动到其它公司,犯不着拿乘客来出气撒。再有,且不说公司的待遇是不是真的很低,也不说当前的纳税政策是不是合适,按章纳税可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几千块钱一月,不是照样也在缴税么?
  不管怎么说,东航“罢飞”事件的根源还在高层,解决问题的关键当然还是该拿高层开刀。
  【许霆案】
  2006年4月,青年男子许霆在广州天河区某银行ATM机取款,取出1000元后,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潜逃一年后被抓获。
  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今年3月31日,广州市中院仍认定许霆犯盗窃罪,但改为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完成时间:2008.04.06 18: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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