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是个倾向完美的人,于很多方面。尤其是文字。
尽管时时有很多思想欲书于纸端,常常会在酌思之后放弃,也有很多进得了一半甚至多半的文字因缺少一个结尾,或者一种自己想要的感觉不能体现而长久的弃之案头。或许不能说案头了,十多年来自己已是很少动用纸笔了,只是存在硬盘上,有时就在翻来覆去的格式化中丢失掉了。今天收拾杂乱的小屋,在一堆书里发现自己过去的笔记,拿出来向媳妇显耀,瞧,那时我的字也还是蛮清秀的嘛。也确实,纯蓝色的钢笔书写在16K的教学笔记本上,紧紧凑凑,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都干净着。不禁又发一阵感慨,上学时真累,单这一篇笔记都够上一本长篇小说了。(好像偏题了)。
今天忽然觉的要做个不追求完美的人。
抒发完毕。下线。 2008年03月10日15:03 [补记] 写了这个才知道今天星期一,晕的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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