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ZZ来深圳观澜出差,问晚上有无时间聚聚。我们好像还是03年见过面
由于,我在关外,离她那儿有两个多小时路程,关外又不是很安全,我给她回复还是我去找她。
最终约定在上海宾馆见面。四年不见,面前的女人容貌已经变了很多,没变的还是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吃饭时,一直在听她大谈特谈买房的好处和她的那些姐妹不够意思,平时对她们不薄,买房时不借钱给她咋样咋样。
她来深圳,本应我付账请她吃饭。可最终,饭钱还是她付的,说是为了感激我大学曾经救助过她。当然,也由于我是她买房唯一借钱给她的朋友(除家人亲戚以外)。
她给我写了借条,一万钱一年之内归还。其实,我既然借钱给她了,就不会太在意她什么时候归还,甚至她不归还也不会太在意。想她也是刚出来工作,在杭州买房,五六十万谈何容易。虽然,她是做销售的,薪水比较高,但毕竟也不是个稳当的行业。两三年内,估计她会很困难。
一直认为,借钱给人要雪中送炭,不要锦上添花。她买房是投资的,总感觉借钱给她是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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