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潇禹,女,学生,正在找工作中。
冯河,男,某公司职员,企划部骨干,和领导一起负责招聘。
刘克,男,谢潇禹男友,毕业一起失恋的那种。
庄靖南,女,冯河公司的另一部门经理,喜欢冯河。
徐响,女,庄靖南高中同学,冯河公司的对手公司负责人,刘克的上司。
场景一:
某人才市场,满地都是散乱的简历。
刘克拉着谢潇禹在人丛中来回穿行,谢潇禹怀里印好的一本简历掉地,还没来得及拣,就被拥挤的人群踩烂了。
镜头拉近,两个人好不容易挤到XX公司的招聘台前,谢潇禹把怀里抱的四五份简历哗啦堆在冯河的办公桌上,恨恨的掐了刘克胳膊:“都是你,说早些来的,看这阵都要散场了,还应聘什么呀,今天可是双选会最后一天了!”
2005、5、26
在机子里胡乱的翻腾着,突然就看到这个。正如冬天来袭,恍然记起这是我答应给某个如今已经很陌生的朋友写得剧本。记得当时心血来潮还去西北书城买了本关于剧本格式体例类的参考书。但最终还是没有写下去。
有时候当脑子里各种思绪盘旋缠绕时,指下反而空白的让人尴尬。这些天想到了许多事情,追溯,也是砥砺,我想。这也是种不可多得的质素吧。其实所谓善良,有时候也就是不去想。但是能做到这点,我已如那只驮着千斤的骆驼,再负不起哪怕一滴雨的潮湿或重量。
往事,诚然使人怀恋。而近事呢,又岂能做到遗忘!在一场绵绵无绝期的眷恋里,先走的未必是举刀者,那一裂袂的黯然,一挥裾的凄怆,远远看去,竟是古装剧里的情形,华灿而幽深。然而,不是的。真的不是。我们都无意于把一段烟火气息的悲欢供上神坛。是如此吗?
十月,吹袭而过,我在满载陌生的眼神里,发现陌生的更加陌生,熟悉的日渐陌生。我知道,这不是谁的过错,只是因为我不再把触角伸向那广袤的人海。我所眷顾和珍视的那么一点小长久,竟然如此难以存活。既如此,我唯有转身,仰天尚有高云,俯水可看浊污,生命所可履及的范围,毕竟不是如此逼仄狭小的。
无奈里尚且可以寄寓如此多的小喜乐,那我又何妨把更大的人生搬至此地呢!当缄默逐渐厚实起来,我把二数十年华所有的记忆零碎拼凑起来,缓缓释放,当也是件颇称惬意的事吧。
所有这些,我都归之于黑白。在这两种纯色里,光线被吞没,或被映溅。唯独不会折出虹,对于太流丽太辉煌的颜色,我目镶云翳,视而不见。是为我的黑白年华。
另:今天学会了装路由器。把两台电脑连起来了。这是这一月以来学会的第二桩小本事。半月前,旧电脑系统崩溃,于是学着装系统,终于完好做了出来。当时大喜,可惜后来去给破书装,操作小失误了一下,把他从我这里下载去的所有秦腔以及曲子都格掉了,这让其人十分不爽,每每提及,必目露凶光,做噬我之状。是为另记。
原谅我继续黑白。冬天到了,更喜欢这两种颜色了。
《黑白年华》正文之部分:
坐过火车的人都知道,那位于车厢接口处的厕所,水龙头必然是漏的。连带充满方便面味,奶味,古怪的油味,当然还有冲不净的屎味。这对于不得不将进食和排泄的处所合为一处的乘客来说,无疑会是一生的灾难性的记忆。
我再见杨梅的时候,她正是在这样一个地方捧着手机打电话,从侧面角度看去,该女细腰纤纤,上围突出,相当吸引人。但当时我手捧大碗方便面,面有糠色,衣衫褴褛,一双耐克几乎要露出全部脚趾,而且看到她之后目露噬人之光。所以,当我从她侧面挤过去的时候,她明智地给了我一个后臀。凭着这些年练就的已臻化境的触感,我试出此杨梅已绝非彼杨梅,并发誓要再次得到她。
我十六岁的时候,杨梅就坐在我的侧面,受家庭的潜移默化,我保持了记日记的恶劣习惯。曾被老师在晚自习当堂抓出,宣之于众过。当然,那是数学老师,也就是我们的班主任。为此我一生都没尊敬过自己任何一个老师,只有教过我笔画顺序和汉语拼音的除外。
杨梅眼睛极大,与我相反,是纯正的双眼皮。在我们班上,有这样一双眼睛的女孩微乎其微,所以每次她瞪我的时候,我都会郑重告诫她,要小心眼珠子,再绷会掉出来的。口气极为诚恳。
我不得不承认,当时我是个傻逼。我把日记藏在书桌里的时候,那上面还没出现过杨梅这俩字。后来我谨慎地发现,在某个特定的时刻,有人以不可揣度的心肠翻过它。我于是将所有人挨个在脑子里排查一遍,决定把排剩下的人的名字写在日记里,之中就有杨梅。我希望她(他)在看日记的时候,看到自己名字就如被我当场抓住一样面红耳赤。想到这里,我心里就极其得意,几乎忘了我写日记远不是为了这个。
我们的语文老师是个棒槌,该名字是我取的,虽然当年我抵死也不会承认这一点。该老师讲课最大的特点是用粉笔砸人,常常念到:先帝创业未半……嗖……崩诅。出淤泥而不……嗖……染。偏偏准头极差,如果目标是A的话,落点起码会错到F或Z上去,十分离谱。诸般种种,所以同学们恨他恨得要死。
关于棒槌这个词,很多方言里都有用,在我们这里,拿该词组成的句子常常会是“胡日鬼弄棒槌”。而在当初,我对这个词的实体结构倒是并没在意,就是觉得十分气派,无论是用于褒义还是贬义。后来长大了,突然看看自己的某部位,才恍然原来棒槌是这么个玩意儿。知道了以后又觉得,其实棒槌这个名字,用在该老师身上还是贴切无比,原因是他和棒槌一样喜怒无常。
我和杨梅初次对话,正是源于该棒槌。清楚记得那是一节古文课。到现在我之所以还坚持看古书,捡老祖宗的细枝毫末,就在于当时的烙印太过深刻。但从这个角度讲来,该棒槌对我的意义就成了正面的,这不合于我要批判他以出一口恶气的初衷,所以,我宁愿相信我现在之所以还愿意读书的缘由,是因为后来我前脑瓜着地摔过一跤。
我前面说过,杨梅坐在我侧面。这里再补充一句,坐的很近,一伸手就够得着。当时我被叫着站起来朗读课文。这里我还得说说我对朗读课文的深恶痛绝,须知当时我们教学都是用方言土语,唯独这个新调来的棒槌,坚持用普通话,偏他自己也讲的极糟糕。“衬本不宜,弓哏遇懒羊”。(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破车注)简直不知所云,却又以此为标准,所以课堂上的朗读之灾难指数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当我背到上述古怪的句子时,杨梅忍不住扑哧笑了一声,其实当时笑的人不止一个,但不幸的是,该棒槌听学生背课文喜欢站在跟前,一双眼睛如守宫一样黄澄澄的,极是可怖。胆气小点的同学,在这样的逼视下绝对魂飞魄散,把诸葛亮念成愚公。
幸而当年我是以胆大心粗著称,没有屈服于该棒槌的淫威。用那种古怪的发音腔调一路背将下来,居然无丝毫滞涩。然而不幸的是,我在杨梅这一笑之下,也压抑不住发出了两声多类似于干笑的声音。所以,正当胜利在望时,却发生了这件改变我和杨梅学生生涯的事故。每每想到这里,我都要单足站立三分钟以示怀念。
匿,起来。匿俩,出去。说完在我后脑勺上以横扫千军之势拍了一掌。我一个趔趄就扑到了门外,幸好热衷过几天国术,下盘还算稳固,一个风摆残荷三摇两晃就站住了。
再看杨梅,施施然瞪了该棒槌一眼,无比袅娜地行了出来。只那一眼,我顿时将她引为同道中人,连她偷看我日记的事都宽大为怀了。其实那时我已经调查出来是谁做那雅贼了,因为有天我在一篇日记刚写完的时候,杨梅突然转过头来,小破,胡起云和萧楚琼后来到底怎么了啊?我一听此言,顿时如焦雷轰顶,脸红得跟扒了皮的兔子样。天作证,那时我正是慕少艾的年纪,恰好又看了两本颇可称作是打黄扫非范畴内的无封皮书籍。自然,那种维多利亚地下风格的文字在我的日记里颇有体现。而所谓胡与萧这俩主人公的名字,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来自于胡斐大侠和萧峰巨侠。而这俩男女的故事,就光溜溜躺在我的日记里。我之所以喋喋于这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主要是为了体现一下那种童男子初次被人扒光用目光吞噬时的无奈感和焦躁感。我们站在教室的屋檐底下,和风吹来,一扫下午的昏沉,她突然对我一笑,风情万种这个词是我后来的后来加上去的。其实形容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风情万种,绝对会被修辞专家把脑袋敲成猪头,但在多年以后,我还是坚持这一看法。尤其当我在火车上再度遇见杨梅时,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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