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这么问我,你再有十年将是什么样子的?我想了想,突然不寒而栗。触抚而去的日子,竟是一片空茫。我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也略微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但时间却就是在这样的押大小一样的无可决断里滑了过去。
最近赶着写《黑白年华》,也许后来就不用这个名字了。这是一篇写得极痛快的的。那些虚实相间的浮华岁月,稍一匀染,就是一个很好的架子。记得苏童说过这样一句话:人在十八岁以前的经历就够写一辈子的了。这想,这句话里面是有一股傲气的,要吗极善于思索,要吗有极深阅历,我有吗?其实就里程而言,大约我的经历是会比科班出身的人们稍微复杂一些,其中不乏怆然。但每每回想时,首先想起的却不是那彷徨步来的一路艰辛,而是爱情,那些散落在青涩年华里的、飘渺难测其真假的爱情。那么,就说说这个吧。在黑白两色的年华里,毕竟它是最重头的部分。我只能保证记忆是真实的,至于别的,也许早已经无从拾起了。
十六岁,我躺在乌鞘岭彻骨的寒凉里,听车轨一声声的砸响在耳畔,翻出尼龙袋里所有能穿的衣服,厚实实地卷在身上。向带我出门的老乡要了根烟,狠命的咂了几口,希望可以暖和一点。我记得那天的车厢接头处,灯光昏暗,冷风飕飕,窗外是白雪皑皑的乌鞘岭,时间为公元两千年初春。乘警是个大约二十岁左右的姑娘,短发,眉眼细致,在那时看来能大我好多。她问我为什么这么小就出门。我舌头僵硬,乡音拮据,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说了四个字,我想出去。那大约是我第一次操着蹩足普通话真正和人交流。她把我带到她们的值班室,关上门。我于是在那张窄窄的小长凳上睡了三天以来的第一觉。那趟车,我们一行二人,买的是慢车的站票,票价108元,路上用时三天四夜,横穿了半个中国。很多朋友后来问我,为什么第一次出门就跑那么远,我不知怎么回答,一如那天那个乘警女孩问我时一样讷讷。我想,就是在现在,我也还是只能回答那么一句,我想出去。
我的十六岁,就一直那么飘荡着,在蠕动的火车上或烟熏火燎的灶间,以及或肮脏或富丽的斥骂声里。但少年远行的路,却清清楚楚是我自己所选择的。所以,对于这一点,我从不言悔。
十八岁,我坐在太阳落山后越来越暗的草坪边,握着L的手,整个身心都缩在了胸腔里,浑身战栗不已。第一次了解了吻是酸的,而女孩子是甜的。那天的假山耸峙,草坪温柔,触目的印象都是矛盾而没有焦点的。喷泉把夜幕刷白,我们在凉丝丝的水意里激动莫名,她在拥抱里吃吃的笑着,不让我继续下去。而终于,在木椅上,当我握住那眷然许久的温暖,她却不再笑,而是埋身在我怀里,不言不语。后来L说,作为一个第一次做这种动作的人,我未免太轻练了些。我只是笑,不回答。只有我知道,在一片欲望荒漠里苦候至今的人,对一切早已耳熟能详。而也是在十八岁的某个夜晚,我颠狂着刺穿L的身体,并因而从此以男人自谓。只是在后来一点一点的品尝生活之后,才渐渐了解,原来仅那样一个动作,远远造就不了一个男人。回味起来,那时的所谓爱,言辞浓烈狂谵,色泽单调深艳,竟不似是我所有的。再后来,一圈转回,是不变的背叛和别离。那段最粗糙和丰瞻的年华,我们最不缺少的就是那可以肆意挥洒的青春。如旋转的海盗船,装满刺激和眩晕,竟再容不下一丁点别的东西。
十九岁,在烁烁闪闪的灯光里见到了C,她的嘴角有一颗亮丽的小痣,映得一脸楚楚。那是一次新员工入职欢迎会。我们部门十个男人聚在一处,宛似饿狼,目光灼灼然睃遍全场,然后各自散入人堆。于是便有了后来那么多桩虚无和真实交织的爱情故事。我和C亦是如此。我对弟兄们说了这样一句话:她是我的了,你们再找目标。然后踏着生涩的步法,和她跳了生平第一曲华尔兹。当时新学未久,踩了她十二脚,这是她后来说的。同年,在一次KTV时,发聩响声里,我向她说了我爱你。她的眼神安定而不可触犯,似乎对这样一个轻率的表达有种埋藏在心的蔑然。碰壁之后,我以年轻时可以发的最重的誓对自己说。你要的就是她,并一定要做到。而我终于也做到了,我想,对于我,因这场情事的跌宕而做出的自身的改变,虽然在当时并未显出有多重要,但在后来渐行渐暗的日子里,它却越来越显现出那是一个人面对生活时无可或缺的质素,而这其中的大部分,则是爱情赐予的。
二十一岁,我和C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坦裸相拥。我给她讲斯佳丽的故事。或唱一首不明所然的歌。她的肌肤柔软,眼睛光亮,头发有一种沉静的垂坠感。我们安然地度过了两个年头,那是迄今我过生活过的、最安谧的一段岁月。她是个温柔如水的孩子,会极熨贴地安排日子,我们如真正的夫妻一样用各自的爱堆垒和亲吻生活。我这个自来花钱大手脚的人,竟然破天荒的有了一点存款。那时看未来,似乎就是一条不再有弯曲的河流,两岸杂花生树而不障眼目,一切如潭水静止,清晰可观。只可惜所谓天荒地老,当你真实触及的时候,是绝不会去在乎的。最后,于是还是分开,我离开了那个城市。至于为什么而离开,我到现在还是不愿想起。真的不愿。我只愿说,我会像爱那段日子一样爱她,一直到死。
二十三岁,我站在一年的末尾,点检自己。原来我已在这个烟视媚行的世界独自行走了七年。我似乎还可以看见十六岁时自己脚腕上那暗红色的血痂,它清晰地结在七年前的岁月里,作为一道明证。证明我确实走过了这样一段不单纯,也不很驳杂的生命。
时光的点滴,其实不用刻意珍藏或催埋,它只是在默默的行走里改变着一个人,今日之自己,是偱一支脉络缓缓走来的,所有的青涩与锋锐,轻狂和沉着,抹去后而留存的,便是今日的自我。这一切,与生活有关,也与爱情有关。而这里,我只说关于爱情的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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