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到东西是不是应该物归原主?如果找不到原主是不是应该上交?那上交又应该交给谁?
国庆节前我拾到一个数码相机,当时很想找到失主,但是因为我告诉了一个我认为能解决问题的人,结果此人竟然让我不要声张,我尴尬极了,如果一定贴张告示吧,此人一定会不愿意,如果不出声吧,我心里又不舒服,结果我是左右为难。更让我闹心的是:让我不声张的人竟然要借相机过节时用,我当时答应的好好的,过节前就当是自己工作忙忘记了......最后决定,就等着丢失的人找到我再说吧--可是怎么可能呢,失主也不知道在什么地主丢的呀。
今天我收拾办公桌的时候,又看见了那个相机,这么多天没人认领,不知如何处理,我竟后悔当时不应该拾起了,害的我现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