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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资源勘查与开发问题,在运做方面是不是有点什么问题,给我的感觉在工作程序方面有点急于求成,关键环节上脱节。在“6.15”会议既有省领导指示又有精神落实,但是既然有省政府意见,为什么不先形成文件精神,由省向各地州市下发文件,不仅要在局宣传同时要在全省宣传,否则局内热火朝天、局外鸦雀无声,地方政府要给予支持,很多地方还有点置疑,水利部门更是如此,好比中医病人被西医给治疗了。当地政府听水利部门的意见!什么地方缺水只有当地政府知道,不把具体缺水地区现状摸清,只知道1300万人缺水问题,而不知道具体点上问题,那是空了吹!!!摸清后还要具体结合水文地质条件,工况条件是否具备后再规划,设计等,解决好缺水需求与地下水资源供给能力关系,有些地方缺水但是没有地下水资源就解决不了,有了地下水资源是机井、大泉还是地下河方案,在方案上还有实施先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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