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得和潇寒(这里的林友)是何时认识的了,有印象的是我告诉他我的手机号后,他说每天都会发短信给我,对于这我当然是不屑于顾的(原因要问我)。虽然这只是一些琐事罢了,但难免要令人深思,一个人对别人尤其是对朋友许下的承诺,仅仅是应的一小件事也好,既然说了,就应该去做,哪怕是真的没做到,总比光说的好。否则就不要轻易的去答应别人什么。写这样的题目,我也是有愧于心的,毕竟曾经我也上演过如此的角色,但那都是以前的事了,至少现在我不会。
诺是人许的,是要人去做的,而如今看来却成了人们口头上的东西,还值个屁了!仅希望我的朋友们在你们答应别人做什么之前三思而后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