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由于很多乱七八糟的原因,做了一次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整个案件本来很小,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经济损失不到万元,但当事人憋了一股气一定要告,无奈我只能帮其出庭。
开庭当天,我很紧张,毕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踏进法院。出庭的人总共只有5个,审判长、记录员、原告委托代理人(我)、被告还有被我拉来的旁听的朋友。
看到这个情形,我原本紧张的情绪松弛了下来,突然想笑很突兀的念头。法官让我陈述我的自然状况,‘自然状况’这个名词让我愣了很久。法官无奈,接着问,你的姓名、性别、年龄……他问一句我答一句,然后真的就笑了起来,莫名其妙的。法官匆匆的瞪了我一眼。
证据称述和个人辩护的时候,我一直都在笑,被告是个30岁左右的男子,被我笑的似乎紧张起来。
审判完当天没有宣判,刘法官问我,你一直笑什么这么严肃的地方你还能笑出来?看你刚进来的时候快成冰棍!!这下换他们笑了。被告走过来说,你不是**公司的?我说不是,他说那你为什么要为他们出面打这个官司?我说没事体验下也好啊!!嘿嘿,那人也笑了。我说,那么点钱你为什么不好好赔给人家呢?那人说,哎我当天收的货全丢了,照那样赔下来我怕今天连饭都没得吃了,而且这也不是第一次被别人告了,习惯了!!刘法官让我们到他办公室签字的时候说,没见过这么友好的原告和被告!!
签完字刘法官说让我等一下拿个资料,被告就先走了。刘法官才给我说,这个案子其实当时就可以宣判的,但如果让法院判的话肯定一分钱拿不到,所以最好找对方和解看他们答应赔多少,最大限度的拿回一些我们的损失就好。
当我把这个意思反应给我的当事人时,他却坚持让法院宣判,真是无奈!!
昨天拿到判决书,我更加想笑,几千元的损失一分没有赔偿,而且诉讼费用被告只承担25元,其余费用对方承担3元!!真是一场滑稽的官司!!
当事人还要提出上诉,我都快要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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