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后,走在回公司的路上。突然几个响雷,接着没有任何预兆,倾盆大雨夹杂着狂风瞬间到来。雨伞忽然之间变得有如巴掌大小,只能遮住我的一个脑袋。
当时我距离公司写字楼的距离只有区区三百米,仅仅十几秒后的时间我就被淋了个透。当时我就做了个决定,不顾雨水的落下向前狂奔。
狂奔的路上,我的心里在想,曾经我离公司的距离只有区区三百米,我没有在意,还在慢慢的步行,当我被雨淋透的时候才后悔莫及,上班时最郁闷的事不过如此,假如可以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决定跑步回公司,如果非要问我想跑多快的话,我希望是12秒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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