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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喂狗的传说

写作者:木鱼一声     日记本: 木鱼度日

日期:2007年06月0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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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李亚杰 田雨 邹声文)中央纪委、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1日通报了山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违规修建办公楼的典型案件。不久前,忻州煤监局原局长李建国等多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中央纪委等通报,山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设两个科室,现有编制内人员10人、临时聘用工勤人员10人。2004年5月,忻州煤监局委托山西太忻公司为该局建造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557平方米,工程预算549万元。2006年5月底忻州煤监局搬入该楼办公。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违规筹集建设资金。忻州煤监局为修建该办公楼筹集资金505万元,其中向被监管的国有煤矿企业借款209万元。
  
   ——办公楼面积严重超标。按照编制内人数计算,人均达255平方米。
  
   ——该局还存在严重的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问题。该局现有监察车辆10辆,其中有4辆为接受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资助63万元购置。
  
   2007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给予忻州煤监局原局长李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忻州煤监局原党总支书记贾世英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忻州煤监局原副局长智毅党内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巩安库行政记过处分。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忻州煤监局决定将向国有煤矿企业筹借的209万元基建款和接受4家国有煤矿资助的38万元购车款全部归还给有关企业;责令忻州煤监局搬出该办公楼,并对该办公楼予以拍卖;对超编制配备的4辆小汽车予以拍卖。
  
  5月28日,山西省古交市安监局原局长闫全维受贿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又一位安监局局长落马了。这是继太原市万柏林区安监局原局长郝俊亮、杏花岭区安监局原局长奥建荣、盂县安监局原局长韩斌、交口县安监局原局长武小莉之后落马的第6位山西安监局局长。
  
   薄薄两页的起诉书显示,从2003年到2006年3年间,闫全维收受的600多万元巨额贿赂,全部来自一名煤矿老板。在庭审现场,闫全维多次用颤抖的声音为自己辩护:“我睁着眼睛跳下了他布置的火坑。”
  
   “你当摇钱树,我当保护伞”
  
   今年56岁的闫全维,2003年6月就任安监局局长,次年5月被免职,被古交人称作“最短命的安监局局长”。
  
   2006年7月25日,闫全维被纪检部门“双规”,10月23日被刑拘,11月6日被逮捕。
  
   闫全维因何出事?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将闫全维拖下水的,是一座得到他特殊照顾的煤矿。
  
   这座煤矿所在的古交市梭峪乡会立村,正是闫全维的老家。2003年10月,梭峪乡政府批准对这座名为“会立二矿”的煤矿进行公开拍卖,并将时间定在11月11日。
  
   闫全维得知消息后,马上找到古交市裕龙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闫林则,就拍卖该矿事宜进行商谈。公诉人当庭出示的证据显示,两人确定,由闫全维负责将矿竞拍到手,并负责办理该矿的一切手续,闫林则负责筹款及生产经营。
  
   之后,耐人寻味的一幕就在拍卖现场上演了。
  
   2003年11月9日,会立村村民突然接到通知,拍卖会提前举行。按照竞拍规则,竞标人需提前交纳押金,否则自动丧失竞标资格。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动令很多村民措手不及,白白失去了竞标的机会。
  
   据这些村民回忆,在当天的拍卖现场,仅有3人取得了竞拍资格,但他们的表现“各有千秋”,1人默不开口,1人虚张声势,只有一名叫杨保明的人,显得胸有成竹,他当众表态,竞拍若不按期举行,“谁违约谁负责”。
  
   竞拍结束,不出村民所料,“会立二矿”的承包权落在了杨保明身上。村民告诉记者,杨保明就是闫全维的外甥。
  
   有的村民想不通,他们想参与竞拍却没有机会,而另外两名幸运入围的竞拍者又为何甘愿放弃大好时机?
  
   在庭审现场,公诉人揭开了上述谜底:闫全维与闫林则商定了“合作方案”之后,闫全维分别致电这两名竞拍者,让他们退出竞拍,因为“会立二矿我自己要购买”。闫全维时任安监局局长,承担着“整顿、验收”煤矿的重任,安监局局长放话,煤矿老板谁敢不听?
  
   一切遂按计划进行。闫全维的外甥以无人竞争的绝对优势取得了会立二矿的承包权,幕后出资人闫林则如数缴纳了3000万元承包费,并另外交纳了30万元的竞标佣金。
  
   “这是官煤勾结的典型模式,你当摇钱树,我当保护伞,双方心知肚明。”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不是因为分赃不均产生分歧,一般很难暴露。”
  
   两个令安监局局长如坐针毡的“冤家”
  
   “我一生最后悔的事就是和他交往,明明白白睁着眼睛跳下了他布置的火坑。”在庭审现场,坐在被告席上的闫全维一说到“他”,马上情绪激动,声音发颤,全身发抖。
  
   他就是闫林则,古交市裕龙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会立二矿的幕后出资人。
  
   今年56岁的闫林则,经过几十年的摸爬滚打,成为一个拥有数亿元资产的超级富豪。但令人惊叹的是,即使一度被称作“古交首富”,闫林则仍然极度节俭:不穿任何名牌,当别人都抽“红塔山”的时候,他只钟爱几元钱一盒的“红河”;虽然开有多家豪华酒楼,但一日三餐从不奢侈浪费,常常“一碗面足矣”。熟悉他的人告诉记者,闫林则常在大庭广众之下宣称,“谁也别想白花我一分钱”。
  
   这样一个极度节俭的人,却为一座承包人并非自己的煤矿投入巨资,不仅将3000万元承包费如数缴纳,连高达30万元的佣金也一并支付。究竟是什么样的约定让闫林则如此慷慨?
  
   “闫全维不花一分钱,占50%的权力股,闫林则占另外50%。”闫林则的一位朋友向记者透露。
  
   闫全维的说法却大相径庭。庭审中,他承认“煤矿是我一家家(一家人)的,我占20%的股份。”他同时坚持,“闫林则的3000万元是借给我的,并不是他投资煤矿的。”
  
   双方各持己见,但均没有书面证明。
  
   面对巨额利润的归属分配,经过了最初“蜜月合作”的两大巨头从此反目成仇。
  
   闫林则为侦查机关所作的证词显示,从2004年3月到2006年1月,闫全维共向其索要现金504万元,甚至在其手头紧张,拿不出现金的时候,不得不以折价100万元卖掉三部汽车救急,共计604万元。这其中,仅为闫全维的儿子闫旭刚偿还的赌债就达300多万元。在庭审现场,闫全维每说到自己“爱赌常输”的儿子,总是语气低沉,伴有声声长叹。
  
   知情人都说,除了闫林则,儿子闫旭刚是又一个令闫全维如坐针毡的“冤家”。
  
   闫旭刚是闫全维的长子,30岁出头。很多古交人都知道,这名家境优裕的公子很少上班,却照拿工资。最要命的是他“嗜赌如命”,经常往返港澳等地的赌场进行豪赌。闫全维在庭上证实,2005年春,闫旭刚在澳门的一次赌博欠下巨额赌资被扣,竟被赌场的人押着回到太原。闫全维接到电话不得不火速赶到太原“营救”儿子。此外,闫全维还曾与闫林则等人亲赴珠海,帮助“受困”的儿子解决赌资问题。
  
   起诉书显示,在2004年3月到12月间,闫林则分别为闫旭刚偿还赌债35万元、214万元、105万元,共计354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就此问题向闫全维发问,闫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提高了声音说:“反正这些钱从来没有到过我的手上!谁知道咋回事!”
  
   由于分赃不均,双方反目,闫全维向闫林则索要巨额贿赂一事,最终大白于天下,闫全维由此黯然落马。但此后不久,被他视为“冤家对头”、拥有数亿身家的闫林则也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闫全维之前,山西多名安监局局长相继落马,“谁来监督安监局局长”的呼声也随着频繁发生的矿难而日趋强烈。(山西晚报记者郭风情 中国青年报记者 高山)
  
  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李亚杰 田雨 邹声文)中央纪委、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1日通报了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违规修建综合办公楼的典型案件。目前,有5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中央纪委等通报,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地处繁华商业中心,由办公楼和住宅楼两部分组成,建筑面积42871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15539平方米,住宅楼面积为27332平方米,工程造价12845万元。该综合办公楼于2003年9月开工,2006年4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违规建设。违反有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将办公用房与职工住宅合建;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行组织施工;办公用房和集资建房面积与项目批复面积严重不符。
  
   ——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严重超标。该办公楼办公用房面积9708平方米,按财政局现有165人计算,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58.84平方米。
  
   ——奢侈浪费。建设成本和装修费用过高,综合楼办公用房层高4.2米,每平方米造价4507元,内外装修费共计2005万元。
  
   ——违反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建成的住宅建筑面积严重超标,面积最小的181平方米,最大的247平方米。
  
   ——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市财政局违规建楼,市发展改革委违规立项审批,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违规规划设计,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房地产管理局监管不力,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对发生的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2007年5月,甘肃省委决定给予当时分管财政的副市长陈冬芝党内警告处分。兰州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兰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增玉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并调离市财政局;给予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德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孙敏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财政局分管基建工作的副局长赵兰生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兰州市政府已决定将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收回。
  
   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李亚杰 田雨 邹声文)中央纪委、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1日通报了山西省粮食局违规修建培训中心及“粮神殿”的典型案件。不久前,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免去高志信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并对高志信的其他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据中央纪委等通报,山西省粮食局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山西省永济县五老峰以修建粮食系统“培训中心”为名,挪用国家粮食储备库资金修建用于旅游接待的“云峰阁”宾馆。该工程2001年9月开工,2003年9月竣工,工程造价690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以建“培训中心”为名,修建主要用于旅游接待活动的宾馆。
  
   ——违反审批程序,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违反招投标规定,建设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标。
  
   ——违规筹集建设资金。挪用国家粮食储备库专项资金150万元,并组织下属国有粮食企业出资540万元。
  
   ——浪费严重。由于季节原因,“培训中心”每年仅能营业6个月,亏损严重。
  
   ——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在宾馆附近修建“粮神殿”,在殿中为个人歌功颂德、树碑立传,并将各省(区、市)粮食部门负责人的题词刻在石碑或牌位上,与神像一并供奉。
  
  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李亚杰 田雨 邹声文)中央纪委、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1日通报了河南省濮阳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楼的典型案件。包括濮阳县原县委书记何广博、原县长张建国在内的1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中央纪委等通报,河南省濮阳县系省级贫困县。自2001年4月以来,濮阳县县委、县政府带头违规修建办公楼,致使有一些县直部门违规修建办公楼和一些领导干部相互攀比、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修建豪华住宅楼。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县委、县政府违反审批程序,超标准修建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该办公楼于2002年9月开工建设,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工程预算975万元。2004年6月竣工,实际面积18746.36平方米,工程造价3284.31万元,投资超出概算2.37倍,目前仍拖欠工程款134.31万元。
  
   ——县纪委违规修建办公楼。2004年4月,县纪委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建“干部培训中心”的名义开工建设办公楼,建筑面积3704平方米,工程预算400.6万元。现已支付工程款645.7万元(目前工程尚未竣工验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县纪委还以“求援款”的名义向一些乡镇和县直单位收取106万元用于该办公楼建设。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挪用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和生活费,修建办公楼及劳动就业培训中心。2005年4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工建设办公楼,建筑面积5160平方米,预算投资650万元,实际支出819.5万元。2006年3月,该局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大楼,建筑面积7773平方米,已支付工程款699.6万元,至今未进行决算。在这两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该局挪用县化肥厂托管的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和生活费77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
  
   ——一些领导干部违规、超标准建造个人住宅楼。2000年8月以来,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产局、县纪委、建设工程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口计生委等单位部分领导干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超标准建造个人住宅楼79套,其中面积最小的281平方米,最大的600平方米。
  
   2007年4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给予18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原县委书记何广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趁英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原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董跃进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善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副县长刘庶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副县长王志让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原副县长孙士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原副县长翟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殿选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给予县房产局原局长、党支部书记时跃进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对其他7名科级干部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决定:没收、拍卖县纪委办公楼;没收、拍卖违规住宅楼33套;对其他46套在国有划拨土地上违规修建的领导干部住宅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责令补交土地出让金后补办用地手续;责成濮阳市委、市政府,濮阳县委、县政府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省。
  
  

完成时间:2007.06.02 08: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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