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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

写作者:冷清秋     日记本: 升沉不过一秋风

日期:2007年05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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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2007年度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陕公交〔2007〕64号
  
  各市公安局、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06年有关统计数据,我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
   一、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268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260元/年
   二、居民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755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181元/年
   三、职工平均工资 16918元/年
   四、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一)农、林、牧、渔业 11016元/年
   (二)采矿业 24325元/年
   (三)制造业 15825元/年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2539元/年
   (五)建筑业 12570元/年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958元/年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6618元/年
   (八)批发和零售业 11137元/年
   (九)住宿和餐饮业 9974元/年
   (十)金融业 24411元/年
   (十一)房地产业 17229元/年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665元/年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3486元/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846元/年(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3486元/年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581元/年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12820元/年
   (十六)教育 16897元/年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6187元/年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846元/年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4343元/年
   省统计局如公布更新以上统计数据,以新数据为准。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
  抄送:公安部交管局,厅党委,许副厅长,厅办公室、研究室
  本局局长、副局长 ,各处、室、队
  
  
  
  
  
  计算公式: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陕西省2007年通用)
   (2007-05-10)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16918元÷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926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26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926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26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926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26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55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81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553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81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55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81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55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81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16918元 ÷2 = 8459元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9268元×20年 = 185360 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260元×20年 = 45200 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926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26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9268元×5年 = 48140 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260元×5年 = 11300 元
  
  附:
  
  2007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标准
  
  2006年陕西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 9268元
   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人):  2260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 7553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人):2181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6918 元
  
  
  
  

完成时间:2007.05.14 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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