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几年一直做着灯泡,
开始是小敏,无论到哪里都喜欢带着我, 即使是去相亲,也总是要我一起去参谋,一直到恋爱,结婚,也喜欢有事没事找我聊聊。
现在是好友群, 因为一直是一起毕业, 一起工作, 兴趣和爱好又惊人相似,似乎我们的友情在这有些枯燥的校园生活中更牢固。群的朋友是学校的老师, 他们会时常改善伙食,有好吃的,总不免叫上我。 每天在同一学校,半天没见面,就会电话联系。自从他们买了车以后, 周末又相约一起出去, 可以说三人行动组。 习惯了也就没觉得自己一直在发光发热,他们也从没有把我当外人。
昨天出去逛街, 约了从前的几个同事兼好友小曹和小伍,五个人一起到群他们新房去看看了,吃饭时候,唯一的男同胞卫哥给每位女士夹菜,顺便说一句感谢的话,到了我这味道就变了,“谢谢你一直在发光发热"逗得在场的所有都捧腹。
晚上赶回学校途中, 车子抛锚了, 那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 , 我和群下车推车的时候, 幸好碰到联校的领导路过,下来帮忙, 林校一看我们三人就冲我笑笑, 你怎么老当灯泡呀。
呵呵,还真不好意思!!但是似乎灯泡可能还得继续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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