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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厂事故原因

写作者:人生几何     日记本: 生活流水帐

日期:2007年04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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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沈阳四月二十三日电(记者 沈殿成)四月十八日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钢包滑落倾覆事故,导致三十二名工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成立国务院调查组,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工作。
  
   该起事故是多年来中国冶金行业发生的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也是多年来冶金行业最惨痛的一次事故。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通报,经专家对事故现场初步勘察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该公司生产车间起重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按照《炼钢安全规程》的规定,起吊钢水包应采用冶金专用的铸造起重机,而该公司却擅自使用一般用途的普通起重机;二是设备日常维护不善,如起重机上用于固定钢丝绳的压板螺栓松动;三是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厂房内设备和材料放置杂乱、作业空间狭窄、人员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四是违章设置班前会地点,该车间长期在距钢水铸锭点仅五米的真空炉下方小屋内开班前会,钢水包倾覆后造成人员伤亡惨重。
  
   目前,事故具体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四月十八日七时四十五分,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装有约三十吨钢水的钢包在吊运至铸锭台车上方时,突然发生滑落倾覆,钢包倒向车间交接班室,正在交接班室内的三十二名工人当场死亡,另有六人受伤。据记者了解,至二十一日,三十二名遇难者家属已基本签订了善后赔偿合同,签订善后赔偿合同的每户领到了首笔二十万元的赔偿金,其余赔偿金也将很快支付。
  
   另据记者了解,事故处理的其他工作也取得进展。经辽宁省公安厅刑事技术鉴定,遇难者遗体均已通过DNA检测, 三十二具遗体身源全部得到了确认。
  
  
2007年04月23日22:04 [补记]
    赔偿金定为每人27万,另外,3日内火化者,加5万元。
  除一位家属刚从国外赶回以外,其余31具尸体已全部火化。
  ......
  32名炼钢工人,
  小自刚上班3天的18岁少年,
  大至年近花甲的技术骨干,
  带着绝望神情,
  承受着难以想象的痛苦,
  留下了上辈子欠下的债,
  惊天动地走了。
  一路走好!
  

完成时间:2007.04.23 21: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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