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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次全体在职人员的法制考试即将开始,所谓的考试是一种给上面看的一种形式,就是说区级给市级或给更大的领导表功的,我们的在职人员经常组织学习法律知识,每年还要组织考试的,合格的还发证的。
教师每年一到四月下旬交上几元钱,叫书费和报名费.领本法制小册子,全区定一个星期天,考卷发到中心校,由中心校组织考试,上面也怕都不好,连答案一同发下,教师在考场里,把答案抄到考卷上,上面一看,成绩不差,领导会发简报,某某区法制学的好.
可教师获得了什么,花了几元钱,练了一回字,有的连书是什么样都没见过,这叫不叫劳民伤财。谁也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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