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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二时,我已十七岁,母亲好强非要在本村找一个对象,她老人家每天坐在本村学校看那个姑娘飘亮,给我找对象,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又看上一个,就叫她妙吧,说实话,我家当时条件不赖,本人在村不论人样还是什么的都不差,要找谁还没有说不愿意的,一提就成,这是我的第二个女朋友吧,她比我小三岁.
七三年十二月份我高中毕业,七四年元月,我在村干民办教师,七六年由于想上大学,回队里当干部,这时不曾想,我母亲得了半身不随之症,长年卧床不起,家里随之发生了质的变化,由一个不差的家庭变为持困户,大家都知道,七十年代农村就很穷,加之母亲长期有病,可想而知,妙,她一个姑娘家,谁愿意到这样的家庭去,不过还是我提出退的,因为农村有讲究,男方提出退婚,女方可以不退一点东西,如果女方提出退婚,一针一线都不能少的,算起来定婚四五年了,光定婚开支节礼一般的家庭是退不起的,就这样第二个女朋友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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