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懒的时候,是躺在沙发上看电视,遥控板都是用脚勾过来的,电源是早就插好了的,躺的地方是早就选择好了的。全身和沙发贴得十分亲密,别的器官都打算不用,只用眼睛就够了。
要是想抽支烟,那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得有适合当时心情的那种牌子的香烟,得有打火机,还得有烟灰缸,一样样都得自己起身拿来,多艰难呀。这时候,就是儿子发洋财的时候了,取一样东西,我得付给他报酬,一支烟抽下来,劳务费比香烟的成本高出好几倍。
有时候,我懒得连自己都觉得有点过分。陪妻子逛商店,被我看成是人生最大的苦难。我宁可站在外面,看街角那堆脏乎乎的积雪在阳光下融化,也不愿走进服装店里被花花绿绿的衣服弄得头晕,那简直是要我的命。我很佩服许多大型的商场,有一个叫“老公寄存处”的地方,非常人性化,可我们这地方没有。于是,我一进商店,眼睛就开始扫描一切可以供我歇脚的地方。电梯扶手,试穿衣服的椅子,甚至安全通道的台阶,我都可以借来一用,当然,都是在妻子的目光范围之外。
父母亲说我懒,从小说到大。说我洗脸不洗脖子,洗锅不洗勺子,工作好几年了也懒得成家,害他们为我求神拜佛,以为我是猪嫌狗不爱的蔫茄子。
妻子说我懒,那话可就难听多了,她都怀疑,我是怎么把儿子送给她的。
我当然也有我的理论,总是苦口婆心地开导她,说这个世界上,如果没有懒人,人类就可能在原始社会徘徊。没有懒得不想走路的人,肯定没有汽车,没有懒得爬楼梯的人,肯定没有电梯,牛顿要不是懒得躺在苹果树下打瞌睡,也不会发现万有引力定律。
我要不是懒得去外面拈花惹草,能守住这个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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