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 胡杨林日记 [登录] [注册
 
杀11人该不该叛死刑

写作者:渡痕     日记本: 青春边缘的印记

日期:2006年12月02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被翻看:395

  拥有梦想的人实际上是最寂寞的
  有人说过
  智者的彻悟是智者一生抹不去的寂寞
  寂寞是崇高的
  一个人懂得了寂寞
  也就理解了什么是人生的梦想
  懂得人生的梦想
  也就懂得了选择人生
  选择
  才是一个人最大的能力
  更是一个社会最大的能力
  
  今天看>,
  本周的头版是关于杀人重犯邱的,
  邱杀了11人.
  现在据说他精神上有问题,
  而根据国际上的一贯做法,
  患有精神病的人在造成刑事犯罪之后可以免于死刑.
  那么,
  媒体开始讨论本人该不该判死刑.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娱乐至上的社会,
  它的背后是经济力量的支撑.
  媒体总是为了眼球形成注意力经济,
  不遗余力地搞"泡沫",
  这样致使许多重要的社会问题变得也轻松起来.
  
  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必须先知道,
  经济是基础,
  是一切社会行为的基础.
  有一句话说:金钱不是万能的.
  说明作为一切社会行为基础的经济,
  并不是说就能决定一切社会与人的思维.
  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杆称,
  社会的运转一刻不能没有它.
  
  我们三千年的封建社会,
  一直走到今天,
  因为它不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最终走进历史,
  但是,
  一种社会制度能够延续三千多年,
  本身就说明它在当时所适配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中是有其存在理由的,
  它延续三千多年,
  是因为儒家的统治理念在起作用,
  也就是以德治国.
  
  这是我们的传统,
  道德的力量是强大的.
  今天我们用"法"的理念认为:
  杀人重犯一旦在产生杀人动机时已经患有精神问题,
  那么可以给他免除以死刑.
  我们今天将疯狂杀害11人的邱拉入这个体系,
  有相当的自认为有"法"的理想的人认为,
  不该给他判死刑.
  
  我认为,
  道德是根植于我们整个社会土壤中的,
  它的基础已经深不可摇,
  我们要尊重我们"民族人"的感情和道德体验,
  恶有恶报,
  这不仅仅是在教化青少年时候才用,
  它不是务虚的.
  正因为有这种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伦理道德体验,
  我们的民族才在几千年的发展中,
  自觉的用信念将自己融入社会,
  同时在自我融入中智慧地将社会和谐化.
  
  今天我们在讲和谐,
  不是只讲法律的公平作为和谐构建中出现不和谐时的监理官.
  我们民族所承认的感情和道德评判,
  是有广泛力量的,
  不能漠视.
  

完成时间:2006.12.02 21:37:01

  公开状态:完 全 公 开 | 8 条留言 | 查看留言   

 

留言


留言主题: 留言在日记留言到信箱
留言内容:
      

Copyright 2002-2007 版权所有
胡杨林©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支持拓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