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件,又退件。真是被退到深處無怨尤。什麼叫做危險物品?一瓶小小的保養品就是嗎?一瓶小小的香水也是嗎?什麼叫做政治聯想,一面不被承認的國旗,一個不被承認的國家。由於種種我們這種小老百姓無法決定的因素,於是扼殺了兩岸之間的交流。連寄個東西,都要把那十幾條的規看個完整,但,不是有看就好喔!還要問一下「定義」。
於是我被退件了…因為認知不同…
所以很「不順」的我又帶著那些東西回家,然後它們就這樣靜靜的躺在我家的客廳,像個沒人要的孩子在等人來認領,但,對不起,我找不到你們的主人,因為我如果把你們寄過去了,會引起兩岸爭議的…
這些見鬼的限制…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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