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班回家,吃完晚饭后,老婆要我马上打开电脑,登陆本地的州财政局网页,说上面有招租的文章。
点开一看,果然有;然后就催促我,马上给黄打电话,约着一起看财政局网页上提到的招租的那幢房屋。
急行军,因为黄在凤凰上隧洞的那边等着呢!一个小时,我们来到了那幢房子前。说实话,如果真能招租得上,还真是一个好地段呢!
然后,我们来到了黄的家里,谈到她以前的一个小门面是不是没有做了;引起黄的一片唏嘘和感叹,说与她合伙的原先的小姑娘是个黄眼狼。
谈及她原来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下岗优惠证等还在那小姑娘哪儿,被小姑娘用着。
为什么不收回来?既然如此,不让她占这个便宜啊!
黄想收回原来的门面,小姑娘说,那你就做现在在风雨桥边的新门面吧,原来的门面因为她在那撑着,顾客都熟啦!黄不想要!
我鼓动,生意是人做的,原来的顾客属于你的,也可以带走的;何况做代理生意,新门面三年的租金由货品提供单位缴纳,就是目前的装潢啊也只有1万元,三年时间,就是卖水、卖冰棍也找的出来啊。何况还有那多的优惠呢!
黄动心啦,约和我爱人两人一起做。
两人真兴高采烈呢,一个守门面,一个在外联系业务,就像马上要开张似的。
回家后,我爱人说“黄肯定是要一个人做的,不会让我也在里面搅和的”。
果真如此,那生意就是谈得再热闹啊,也是没得做的。
只是做了一个想做生意的人的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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